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今年以来,我市火灾总体形势基本保持平稳,至5月10日止,全市共发生火灾155起,直接经济损失122.3万元,死6人,伤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次数、财产损失、死亡、受伤人数分别下降3%、32%、6.3%、6.2%。但近期以来,我市一些地方相继发生火灾事故,特别是进入4月份以后,全市火灾多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4月30日1时20分,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蒋兴木材加工厂发生火灾。火灾烧毁木材加工厂一批机械设备以及木材,过火面积1020平方米,直接财产损失达29.3万元。
4月30日1时50分,兴安县溶江镇司门小坪村唐善铭家因电气线路短路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达19800元。
5月9日8时23分,荔浦县青山镇爱思特木衣架有限责任公司除湿车间发生火灾。火灾烧毁厂房及大批木衣架成品,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死1人,伤2人,直接财产损失达24万元。
5月9日23时30分,资源县中峰乡福景村蒋家队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
火灾事故的频频发生,特别是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农村火灾的多发,充分暴露了我市一些地方消防安全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其主要原因:
一是一些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没有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还没有树立,群众的消防安全知识缺乏;
二是一些生产厂家只注重经济效益,不注重安全生产,违章操作。如资源县资源镇晓锦村蒋兴木材加工厂发生的火灾,是因遗留火种引发的;
三是一些单位消防设施不足,管理混乱。如荔浦县青山镇爱思特木衣架有限责任公司除湿车间是因暖气管漏火引发的火灾;
四是消防基础设施欠帐较多,无力购置有效的灭火设施。如资源县至今无一辆消防车,发生火灾只能靠消防干警和群众提水灭火,致使小火酿成大灾,后经调动兴安县消防力量到场灭火才有效控制火势,阻止了火势向与火场相邻的晓锦村下村(300多户)蔓延,避免了一起火烧连营事故的发生。
为切实吸取近期火灾频发的教训,确保我市的消防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各级政府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当前面临的火灾严峻形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预防为主”的思想,从构筑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出发,坚决克服麻痹懈怠思想,切实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切实提高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做好消防安全工作,遏制当前火灾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各地要针对当前火灾的特点,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形成强大的宣传态势。各县、区和乡、镇要结合实际开展对辖区群众和火灾多发行业的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广播电视、文化、教育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大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常识。各地公安机关要组织公安民警深入城区和乡村以及各类小型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居民、村民和企业职工进行防火灭火训练和演练,督促社区、农村基层组织及小型企业严格消防安全管理,配备消防器材,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整个社会的火灾防范能力,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认真组织,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各地要认真分析本地区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针对当前乡镇、农村和社区以及各类小型企业火灾多发的特点,组织有关部门、居委会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企业事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整治工作要以各类小型企业、文物古建筑和旅游景区等单位(场所)为重点,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及公安机关的作用,周密组织实施,确保排查整治的实效。荔浦、资源、永福、龙胜、兴安等县要针对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一次专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严控带险生产、经营,必要时,要采取停产停业等强制措施督促整改。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检查的擅自开业或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严处,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业整顿的要停业整顿。
四、多策并举,全力抓好农村防火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农村的防火工作,要将农村防火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切实发挥村民委员会作用,制定防火公约,深入发动群众,建立多户联防等村民自我管理机制,开展治安和防火巡查,实行群防群治;二是组织对连片木板房大村寨和农村旅游景点村寨进行防火安全检查,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保证完好有效的消防设施器材,保证有利的义务消防人员在位。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农村柴草堆垛、城乡结合部、乡镇易燃建筑密集区易发生连营火灾的特点,切实加强柴草堆垛等燃料的管理和炉灶、烟囱、天棚、电线等易致灾部位的治理,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和农村集体、个体、私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三是做好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倡导科学的生产、生活习俗,指导农民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落实对弱势人员的看护责任,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发动村民建立义务消防队,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进行自防自救。
五、严格战备,强化消防部队的应急救援能力。全市公安消防部队要严格落实执勤战备制度,确保基层一线执勤力量,加强适应性训练和实战模拟演练,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要加强执勤车辆和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快速反应、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针对当前远离公安消防队的乡镇、农村和小型企业火灾多发的特点,强化对乡镇、农村和企业事业单位的专职、义务消防队等群众消防组织指导、训练,督促乡镇、村委等单位和组织购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如手抬机动泵、消防水带、水枪及灭火器等,切实提高其灭火作战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火灾扑救,特别是在边远山区火灾扑救中的作用,防止因扑救不及时导致小火酿成大灾现象的发生。
六、加强县消防站建设,配强配齐消防人员和装备。要积极探索合同制消防人员的体制管理,以弥补消防执勤力量的不足。荔浦县要在年内建成标准普通消防站,并按《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置车辆装备;没有公安消防队伍的永福县、龙胜县、恭城县、灌阳县、资源县要尽快完成建站工作;已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伍的永福县、龙胜县、恭城县要配齐人员、车辆装备和器材;灌阳县、资源县要征召合同制消防员,建立专职消防队伍,配备消防装备。同时要加强对专职消防队伍的规范化管理。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六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