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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海西州政府利用开发银行贷款信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西政办[2006]4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对海西州政府利用开发银行贷款信用平台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了调整。现就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 诺卫星州人民政府州长 副组长: 王西秦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马 杰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华国开行青海省分行副行长 成员: 马学太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宗高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大海州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王志渊州财政局局长 卡木特尔州教育局局长 常 健 州建设局局长 安秀美州卫生局局长 张绍军州农牧局局长 乔格生州监察局局长 李东亮州审计局局长 王化昌州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实银监分局副局长 石海城人民银行海西中心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开发银行政府信用平台的建设,额度贷款的使用监督、项目选择评定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协调办公室,任宗高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志渊、王化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为进一步做好开行信用贷款的各项工作,办公室下设项目管理、资金监管、资金运作三个小组。 项目管理组设在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任宗高同志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州政府与开行青海分行贷款信用平台的建设;制定信用贷款额度利用规划和中长期滚动实施计划;负责年度项目的确定以及前期论证、可研编制、项目推介、项目审报等工作。 资金监管组设在州财政局,王志渊同志兼任组长。主要负责州政府与开行青海分行贷款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和完善开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开行贷款资金还款准备金办法等相关制度;加强对各市县行委(除格尔木市外)使用开行信用贷款的指导;归整州本级和对市县行委(转贷)合同等有关文件、资料的建档;参与开行贷款项目的前期论证、规划编制、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 资金运作组设在州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王化昌同志兼任组长。州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州政府使用开行青海分行信用额度贷款项目的借款人。具体负责办理州政府与开行青海分行信用额度贷款的实施和资金支付、归还、利息清收以及转贷借款合同的签订等工作。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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