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烟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市烟草专卖局《贵阳市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五月十一日
贵阳市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的实施意见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保护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府办发〔2005〕53号)精神,为了不断改善烟区生产条件,满足优质烤烟对土地及相关环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烟叶质量和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烤烟生产的持续健康发展,做优做强我市烤烟产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经过3-5年的努力,在我市建设34万亩排灌自如、土层深厚、土壤理化指标合理、生态环境能满足优质烤烟生长要求的基本烟田,使轮作区的轮作周期达到2年以上,基本解决烟地土层浅薄板结和病虫害逐年加重的问题,确保我市烤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烟田的规划布局
(一)确定宜烟区域
宜烟区域必须具备生产优质烤烟的土壤气候条件,具体要求是:海拔高度600-1400m,坡度小于20度,土壤PH值5.5-7.0,耕层较深,肥力中等,通透性好。大田期气温在15-35℃之间,成熟期日均温在20℃以上,大田期降雨量600-900mm,且分布均匀。光照时间500-700小时,日照百分率40%以上。有较充足的劳动力和较丰富的燃料资源,烟叶生产的基础较好,烟农素质较高,种烟愿望较强,政府重视,组织实施效率较高。
(二)确定基本烟田的规模
各产区根据我市烟叶五年发展目标中产区收购计划的初步安排、烟叶销售的市场需求、正常年份的烟叶单产水平、烟田轮作休耕的要求,确定基本烟田的规模。
(三)确定基本烟田
由宜烟区的县(市)政府组织发改、国土、农业、水利、烟草等部门,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优化生产布局、提高烟叶种植集中度的原则和现有设施情况,选择确定基本烟田,落实到乡镇、村组和丘块。基本烟田建立以种烟为主、其它作物为辅的种植制度。
三、基本烟田的建设
按照“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多方投入,统一组织实施”的思路,重点加快基本烟田的水利设施建设,实施烟水配套工程,同时,兼顾烟房、烟站、烟路、烟机、烟校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不断完善烤烟生产的基础设施。
(一)基本烟田的配套水利设施建设目标
各产区要切实加快基本烟田的水利设施建设,实行烟水配套,年度目标为:2006年完成30%,2007年完成40%,2008年完成30%。
(二)具体措施:
1、制订基本烟田水利建设规划。各产区政府要根据需要,制订出基本烟田水利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的农田水利建设总体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基本烟田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2、加大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解决好基本烟田建设的资金来源。产区政府要将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向烟区适当倾斜,并且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烤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将从农特税中提取的10%全部用于烟水配套;加快工商联办烟叶基地的步伐,切实加大对联办基地烟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产区烟草部门投入的基础设施建设费,要重点投入到烟区水利设施建设;申请国家烟草专卖局、省烟草公司投入适当资金予以扶持;烟区水利设施建设涉及农用工的问题,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由烟农投工投劳,所需水泥、钢材等物资由上述投入资金购买供应。
3、近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贵阳市烟水配套以“小水窖、小水池、小塘”“蓄、引、提”及配套“沟渠、管网”为建设重点。
4、加强烟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确定建设项目的实施程序、验收标准和考核办法,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避免投入浪费和重复建设。加强建设资金的管理,以县市为单位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完善资金审批使用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建设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四、基本烟田的保护
(一)基本烟田保护实行“整体规划、合理利用、用养结合、严格保护”的方针。
(二)基本烟田保护区划区定界工作以村为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会同辖区内烟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三)产区县市人民政府对基本烟田区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
(四)保护区范围的种烟村,应按照基本烟田保护的有关规定及具体措施在《村规民约》或《村民自治章程》中有所体现。
(五)烟叶计划和建设资金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对保护不力的,取消烟叶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后续投入。
(六)改良植烟土壤,保护和提高地力,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环境的要求。
1、基本烟田应建立以烟为主的种植制度,实行合理轮作,推广至少两年一轮作的种植制度。茄科作物、葫芦科作物、豆科作物不宜作为前作作物。同时要采取措施,减少病虫害,改善土壤结构。
2、抓好植烟土壤的冬翻工作,翻耕深度达到20cm以上,采取综合措施调节土壤PH值,满足优质烟叶对土壤PH值的要求。麦套烟区实行麦草覆盖还田,优化土壤环境,提高植烟土壤通透性。
(七)农药使用应遵守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的规定,严禁使用在烟叶上禁用的农药,防止烟叶农残超标和农药环境污染。
(八)鼓励使用环保型农用薄膜(含烟用农膜、地膜),对于使用非环保型薄膜的,应当及时清除、回收残膜,防止薄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
贵阳市烟草专卖局
二OO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