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政府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乌海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各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紧安排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明确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抓好整改,着力建立长效机制,务求取得明显成效,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
中共乌海市委办公厅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5月11日
乌海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9号)精神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为扎实有效地开展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同时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的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处大案要案。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发现、纠正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使我市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得到应有的保护,投资环境不断优化,经济社会更加健康和谐地发展。
二、指导原则
一是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二是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是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改革和对外开放。
三、治理重点
把着力点放在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上。要抓住“两个重点治理”,即:重点治理重要领域、要害部门、关键环节的国家公务人员违规审批、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及经销等领域和行业在市场交易中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促销费、广告费、科研费、赞助费等名义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自查自纠的时间安排与方法步骤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难度很大的工作,必须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按照上级要求,各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从今年4月到10月,用半年的时间进行自查自纠。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从4月中旬至5月15日)
各区、各部门要抓好治理商业贿赂的宣传教育,尽快召开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紧密结合地区、行业和部门的实际,抓住商业贿赂在各个领域的主要表现形式、易发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自查方案,严防走形式、走过场。
第二阶段:对照检查阶段(从5月16日到8月15日)
一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行政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深刻剖析检查。做到三查:一查思想,对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是否到位;二查行为,企业在各类经营活动中和行政机关在公务活动中,是否存在给予、收受回扣和假借劳务费、信息费、顾问费、服务费、赞助费、外出考察等各种名义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三查制度,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查找经营、财务、购销等内部管理机制是否健全,本单位有无“小金库”、账外账等问题,行政机关要从制度建设方面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三是认真梳理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明确整改思路和整改重点。
在自查工作中,要坚持边查边纠,认真处理存在的问题。对于查证属实的商业贿赂问题,要把握政策和讲求策略,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实事求是地予以处理。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于某些行业中普遍存在的问题,要结合纠风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对自查自纠不力的企事业单位,上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有意回避掩盖问题甚至顶风违法违纪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第三阶段:落实整改阶段(8月16日到9月30日)
各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不正当交易问题及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围绕如何进一步强化职能,切实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加大管理(监管)力度,完善管理(监管)规章,增强管理(监管)实效制定整改措施。要落实整改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要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以及健全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制度有机结合,以增强整改的效果。
第四阶段:总结上报阶段(10月1日至10月20日)
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工作情况总结,必要时可形成专题的调研材料。各区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在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和工作效果情况(要求纸质和电子文件各一份)。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分析汇总各部门情况的基础上,于月底前形成报告报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五、依法依纪查处案件
1、突出查办重点案件。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执法执纪部门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和行业的商业贿赂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涉案范围广、影响面大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一查到底,依法从严惩处,决不姑息。纪检监察机关要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在商业活动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处理。要敦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向执法执纪部门主动交代。对涉嫌行贿受贿但能主动交代、主动自首、积极退赃的,可依法依纪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
2、加大协查力度。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认真排查在行业自查、专项检查及受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确定重点,立案调查处理。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对重点案件,纪检监察、检察、公安等部门要提前介入。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3、拓宽案源渠道。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治理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动员、鼓励群众和企业内部人员及同类企业反映问题、投诉举报商业贿赂行为。注意保护举报人,对举报有功者要给予奖励。市、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区以上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中心也要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
六、建立长效机制
1、注重教育防范。引导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行业人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央、自治区有关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反对不正当交易的政策法规,坚持开展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商业贿赂典型案件进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关行业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积极支持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实施舆论监督。
2、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积极构建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行为,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抓紧完善财政管理、投资管理、国有资产监管、政府采购制度和会计制度;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健全完善建筑工程招投标、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加快企业及个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实行企业诚信守法提醒制、警示制、公示制;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及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建立企业自律机制。
七、加强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各区委、政府和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实行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行业部门负责制,对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我市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区、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市发改委、经委、农牧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教体局、文化局、广电局、环保局、安监局、国税局、地税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要尽快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其它部门也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和确定一个科(室)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各区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区政府领导担任,纪委、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工商及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有关部门领导小组组长应由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纪委(纪检组)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要从有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抓紧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的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的具体工作方案。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填好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情况登记表》(附后)于2006年5月15日前报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强化督查指导。市、区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通过定期检查、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的督查,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也要对本行业的治理工作情况加强督查。要加强工作指导和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注意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作用。
3、畅通信息交流。各区和各有关部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与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各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要认真掌握好工作进程,及时报送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信息简报。有关机要函件直接送至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市党政办公大楼430房间市纪委监察综合室,联系电话:2999973,传真号码:2999588)。
附:1、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2、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情况登记表(略)
附1
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指导和协调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2、研究制定完善全市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政策规定;
3、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搞好全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组织协调;
2、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小组决策提供服务;
3、起草有关文件及领导讲话;
4、对全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5、收集、汇总工作信息,编发简报;
6、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