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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措施》的通知


【颁发部门】 青岛市规划局

【发文字号】 青规字[2006]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措施》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院、勘测院根据本措施,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并于5月15日前将治理措施报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监察室)。
青岛市规划局办公室 二ΟΟ六年五月九日
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措施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建设部、市及省厅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结合各部门实际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所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指导、组织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从2006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按动员部署、对照检查、整改落实、巩固成果等四个阶段进行。 二、严肃查办规划部门商业贿赂案件 查办规划部门商业贿赂案件及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要结合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同步进行,相互促进。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同处理违纪违法人员相结合,坚决纠正和防止对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一)组织力量排查线索,拓宽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一要对在自查自纠、检查抽查、群众举报中发现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研究分析。二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等部门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渠道。三要设立群众举报投诉商业贿赂问题的渠道,对外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信箱。 (二)建立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协作机制。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中,与检察、监察、司法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和沟通联系,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对重点项目规划审批实施提前介入的监督机制,形成治理商业贿赂案件的合力。 (三)正确把握政策和适用法律,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持宽严相济。要动员、督促有商业贿赂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向执纪执法部门主动交代问题。对主动交代并积极退赃的,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严肃查处规划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行为。 三、建立健全防治规划部门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规划部门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要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规划部门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部门(单位)自律机制。一要健全内控机制。加强对经营性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和容积率的变更、规划设计有形市场方案评审、日照间距分析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要加强诚信建设。继续开展规划部门共铸诚信活动,建设诚信行业、诚信个人,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推行反商业贿赂承诺制,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三要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二)深化改革,修订、完善规划部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一方面,在修订《责任追究制度》等法律法规时,注重完善对规范规划审批行为,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深化改革,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推进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完善规划审批、执法等监管制度,遏制违法审批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和规范规划行政许可,加强对规划审批、执法等人员的约束。 四、切实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局党组要求,各部门(单位)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并把学习教育和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务求实效。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市规划局建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陶瑞平同志任组长,高青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刘敏、王亚军、范伟、马晋彪同志为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各分局及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机构:设立青岛市规划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高青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深入开展教育,营造氛围。一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在规划部门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要支持和接受新闻媒体对规划部门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大力营造健康的机关文化。四要大力加强在全局开展治理规划部门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教育工作,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市委及省建设厅党组的要求上来。各部门(单位)要针对实际,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胡锦涛、温家宝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在规划部门形成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新风尚;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投身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中来。 (三)明确责任,务求实效。规划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坚持“两同时”制度,把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以理论创新推动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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