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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重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区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渝府[2006]9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沙坪坝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命名重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的请示》(沙坪坝府文〔2006〕38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印发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的通知》(〔2005〕1521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请补办有关开发区手续的函》(发改外资〔2006〕49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重庆西永科技工业园命名为重庆西永微电子工业园区。 二、该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为:充分依托重庆大学等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人才、技术和成果优势,以微电子产业为核心,重点发展软件(含集成电路设计),芯片制造、材料与封装测试、集成电路应用等产业集群,形成相对完善的微电子产业链,争取建成在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布局内有重要影响的微电子产业基地和国家软件产业基地。 三、该工业园区开发面积、四至范围和界址点坐标以国土资源部最终核定公布的数据为准。 四、该开发区的最终审核结果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公告为准。
二○○六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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