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授权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监督管理市级国有资产,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对尚未授权仍属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国有企业,应由出资人履行的资产管理职能同时划归市国资委一并行使。今后,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增加或减少及企业名称变更,市政府授权市国资委随时予以公布。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首批企业名单
1、淮安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淮安市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4、淮安新港铁路有限公司
5、淮安市水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淮安市园林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7、江苏淮阴新华印刷厂
8、淮安市汇能热力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