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中共邯郸市纪委、邯郸市监察局《关于2006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邯郸市委
邯郸市人民政府
2006年4月26日
中共邯郸市纪委、邯郸市监察局
关于2006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速工作过程,提高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积极推进和谐邯郸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2006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安排意见》,结合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关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06年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化机关效能建设的重大意义
2005年以来,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邯郸市2005年机关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狠抓“六条禁令”贯彻落实,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明查暗访、集中整治“万人评”等活动,组织阳光投诉户外直播,听证质询,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集中解决机关和部门效率低下、办事拖拉、素质不高、作风不实等方面的问题,全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机关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全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2005年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做好我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因此,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构建和谐邯郸,促进全市经济更快更好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努力巩固机关效能建设取得的成果,切实解决机关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扎实深入的开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按照省、市纪委要求,今年机关效能建设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强化作风建设,抓好推进工作落实。今年要在巩固取得已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机关效能建设。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继续解决人民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的“办事难”,“行为不规范”、“素质不高”、“作风不实”、“效率低下”、“文山会海”和“迎来送往”等问题,通过多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整改到位。二是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省、市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决议》的要求,针对责任不清、压力不足的问题,建立工作责任制;针对重部署、轻检查的问题,建立领导督导、跟踪问效和督查通报等督促检查制度;针对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完善考核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提速、提质等机关建设方面的制度和规定,并狠抓制度落实。三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
(二)贯彻落实“十项规定”和“六条禁令”,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开展市委、市政府优化环境“十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是今年我市机关效能监察的重点工作之一,年内要结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继续落实“六条禁令”,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抓深入,要从检查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迟到早退等现象,转到深入检查参与赌博、无证上岗、违规检查、收费、罚款、在办事、办证中接受宴请和礼品礼金、滥用职权、推诿扯皮、无故拖延办理时限、违规扣押证件、冻结帐号、查封资产等问题。同时,着力点要放在发生问题的责任主体单位上,要放在对主体单位领导的责任追究上。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关于对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六条禁令”调查处理办法(试行)》,严格查处违反“十项规定”和“六条禁令”的行为,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案件线索,对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行政许可方面的效能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各个环节效能监督。要特别注意已废除的收费项目是否还在收费,许可的收费项目是否有扩大范围,超越权限等问题,努力使行政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方面的效能建设,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对本级本部门重点项目立项、规划、环评、用地、建设等各环节的办理情况进行效能跟踪,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程序,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主体和办理时限,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工作机制,开展有针对性的效能建设,确保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信访事项办理方面的监督检查,提高信访办理工作效能。要把群众反映相对集中、各类矛盾比较突出的涉法信访、土地征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基层组织建设等作为监督的重点,把信访受理、信访办理作为监督的重要环节。通过对信访工作责任主体的监督和追究,提高办理质量,取信于民。
(六)加强为民办实事方面的效能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围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建设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实事实办的原则,把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重点围绕办实事的科学民主决策、办理的进度和质量、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开展效能建设。在办理实事过程中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矛盾调处机制、督查考评机制等,把关系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努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
三、主要措施和载体
(一)强化效能意识。各级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学习机关效能建设方面的领导讲话、有关文件和规定,不断强化效能意识,自觉规范公务行为,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狠抓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
(二)开展“互查互学”、“联查联纠”活动促落实。开展“互查互学”活动,组织市直单位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县(市、区),组织县(市、区)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市直单位机关效能建设。检查县(市、区)要着重看效能建设安排部署,推进措施,文件资料规范性建设等情况,实现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传播经验,共同提高。
开展“联查联纠”活动,组织市直单位效能监察人员到市直单位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县(市、区)效能监察人员检查县(市、区)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边检查边处理,加大问题处理力度。同时在全市推行“效能告诫谈话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处理后,对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效能告诫谈话,责令其提高认识,加强管理,抓好本单位的机关效能建设工作。
(三)加强效能投诉中心建设、用好应急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在加强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监督,确保有序、规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运转同时。要继续发挥好各级机关效能投诉中心的作用,进一步规范投诉中心的管理,健全投诉网络体系,完善投诉工作机制。要继续运用好应急预案,使用好机关效能建设群众投诉快速反应机制,加大投诉件的查办、督办和联办力度,做到有诉必受理,受理必查,查必有果。实行处理投诉“挂账”制度,提高投诉办结率。
(四)推行电子政务。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建设技术支撑平台。逐步实现办公无纸化,文件传阅、请示汇报、信息传递、通知发布、视频会议等均在网上;在行政许可方面推行网上受理、申报、审批、咨询、投诉等。
(五)加强机关标准化建设。各级各部门要逐步引进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制定机关工作质量管理基本标准,对各个部门各个环节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责任到人,实现机关“日常工作规范化,各项管理程序化”,并将全市制订的机关工作制度,集中整理,汇编成册,以备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之用。同时,加强对标准化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
(六)开展效能质询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针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执法不公”等问题,组织开展质询活动,特别是涉及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将质询会开在现场,问题解决在现场,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今年要在适当时机选择10至20个热点部门开展听证质询。
(七)要充分发挥效能监督员的作用,搞好机关效能建设。要从健全组织,加强学习培训,参与效能建设活动和收集群众反映,提出效能建设建议等方面,严格管理和使用,使之成为推进我市机关效能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八)严格绩效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因地制宜,不断完善绩效考核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精心组织,严格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机关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机关效能建设的领导,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真正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一把手负总责、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搞好动员部署,制定实施方案,突出主体作用和自身特点,同时各级机关工委要组织好本级机关主要领导和效能建设负责人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的主体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机关效能建设的积极性,把学习宣传、制度建设、督导检查贯穿始终。
(三)强化督导检查。要通过多层、多批、多点的暗访活动,及时掌握工作落实情况,利用督导调研、投诉处理、考核评估等多种形式,对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要注重培育效能建设中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要注意查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