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第7号--废止《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


【颁发部门】 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文字号】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7]第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2007年3月8日起,《关于印发〈出口收汇考核试行办法奖惩细则〉的通知》(银发〔2000〕58号)废止。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 商务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