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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实行商品房销售广告备案管理的通知


【颁发部门】 海口市房产管理局

【发文字号】 海房字[2006]02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遏制虚假和不实商品房销售广告,树立和维护我市房地产整体形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诚信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决定从即日起对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实行备案实行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应将开盘时间书面告知本局市场管理科,并在开盘前三日,将楼盘书和宣传图、册等销售广告资料送我局市场管理科备案。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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