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
你委《关于批准重庆市轻工业学校等20所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渝教文〔2006〕2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以下学校为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重庆市轻工业学校
重庆财政学校
重庆铁路运输中等职业学校
重庆市酉阳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秀山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光华女子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重庆市大足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电力工业学校
重庆市巫山县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奉节袁梁职业高级中学
重庆市万县财政贸易学校
重庆渝中高级职业学校
重庆市商务学校
重庆市第一财贸学校
重庆市机电工业学校
重庆市万盛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永川职业教育中心
重庆市五里店职业中学
合川市行知职业中学
重庆市涪陵职业教育中心
请你委和有关区县(自治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2〕16号)精神,加强对各重点职业学校的管理,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同时,充分发挥重点职业学校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六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