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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物价局关于南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南宁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南价费[2006]37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南宁残疾儿童康复中心:
报来《关于执行福利机构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报告》悉。为鼓励我市福利机构改造和更新设备,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我市福利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福利服务需求,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正式下达福利机构自费收养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字[2002]159号)精神,结合你中心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中心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收养收费包括床位费和护理费。床位费和护理的具体收费标准分别按附件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附件二(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房间和护理级别,由自费入院人员自主选择,不能强制安排。 二、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按附件三(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规定执行。 三、自费入院人员服装自备,在康复中心内的伙食、医疗费由本人按实际开支支付,不包括在床位费和护理费内。 四、请你中心按规定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本文规定的收费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二:自费入院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附件三: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
南宁市物价局 二○○六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一:
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床位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 房间等级 房间面积 (平方米) 收费标准 (元/床·天) 房间设施 一、高等级房间 1、单人间 20 18 彩电、沙发、衣柜、高低床、卫生间、共用厨房 2、双人间 25 13 彩电、沙发、衣柜、高低床、卫生间、共用厨房 二、普通房间 1、单人间 20 6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2、双人间 20 5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3、三人间 25 4 普通床、沙发、衣柜、卫生间、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 4、四人间 30 3 普通床、沙发、衣柜、共用电视机、共用厨房(卫生间) 附件二:
自费入院的老年人、成年残疾人护理费收费标准表
项目 护理类别 收费标准 (元/人·月) 护理内容 特级护理 400 24小时看护、口腔护理、送水、送饭、送药、喂食、喂药、翻身、吸痰、洗澡、衣被随脏随换、室内整洁、定期消毒、空气流通 一级护理 300 每半小时巡视病人一次、室内整洁、空气流通、防止交叉感染、送水、送饭、送药、必要时喂食、喂药、保持病人干净、衣服随脏随换、扶助老人洗澡、倒大小便 二级护理 200 每半小时巡视病房一次、室内空气流通、整洁卫生、送水、送饭、送药、清洗衣被、随脏随换 三级护理 100 给老人一些扶助性的照顾、帮助老人换衣换被等、注意老人饮食、睡眠情况、督促老人定期洗澡换衣服、督促老人参加集体活动和功能锻炼、督促老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注:护理精神病、传染病、危重病人,另加收清洁卫生消毒费1.5元/人·天。 附件三:
残疾儿童自费入托收费标准表
项目 入托类别 收费标准(元/人·月) 日托 200 全托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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