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市容局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芜政办[2006]1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市容局制定的《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九日
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芜湖市市容局二00六年四月)
为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改变户外广告设施杂、乱、差的现状,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的户外广告设施开展一次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与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依法清理整治户外广告活动,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提高户外广告的档次和质量,合理使用公共资源,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化美化人居环境,实现城市容貌整洁、优美,提升城市品位。 二、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保障领导 为加强对清理整治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市委分管负责同志任政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指挥长,市委、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市容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各区政府和市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指挥部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指挥、协调和各项决策(名单见附件1)。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整治办),办公地点设在市市容局。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市容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办公室设立4个工作组:(1)法纪监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纪律检查;(2)组织计划组。组长由市容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计划的编排和强拆工作的监督、协调;(3)宣传秘书组。组长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编排信息简报和起草各类文件、领导讲话及综合材料;(4)安全稳定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副局长担任,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安全保障、信访接待和法律援助(名单见附件2)。 三、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对象和形式 1.清理整治工作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其中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大桥综合经济开发区。 2.清理整治工作以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不符合《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为对象。 3.清理整治工作采取“拆除现有违规的户外广告设施”和“按要求对不达标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改造”两种形式进行。 四、清理整治工作的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清理整治工作以《芜湖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市政府第5号令)为依据,以《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芜湖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标准,统一要求,透明操作。拆除户外广告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先向责任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限期自拆,自拆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向政府申请助拆。逾期未执行时再向其下达《强制拆除通知书》,并在强制拆除3-7日前发布拆除通告,实施强制拆除。所有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设立举报热线,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各广告企业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清理整治工作,对阻挠、破坏清理整治工作的广告企业,除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外,还将限制直至禁止其参与下一步的户外广告位出让工作。 2.清理整治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区组织实施。 3.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自有的户外广告设施要积极按要求自行整改。党员干部要主动做好亲属、朋友的思想工作,绝不允许出现为清理整治对象拉关系说情等阻碍清理整治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4.分类整治,区别对待。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的户外广告设施一律拆除;行政许可已期满的户外广告设施,应立即停止发布户外广告,按清理整治要求须拆除的,一律拆除;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户外广告设施,未按规定设置的,应按清理整治要求进行改造,改造费用由户外广告经营者承担。按清理整治要求应当拆除的,待有效期满后执行。行政许可手续以“临时规划许可证”或“户外广告媒体设置市容许可证”有效期内为准,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长江大桥开发区内的以管委会批件为准。 5.坚持整治与规划相结合。市整治办将委托专业设计单位,按照《规定》的要求,对我市的重点路段进行户外广告的专项规划设计。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计划将据此蓝图进行编制。 6.坚持清理整治与修缮美化相结合。广告设施拆除后,所形成的建(构)筑物外立面修缮问题,由各区负责监督广告位产权单位解决。 7.以块为主,整治店招。各区参照此次全市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工作的模式,依据《规定》,按照“上下一条线、前后一个面、晚上亮起来”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区实际,自行制订店名招牌的整治计划,报请市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五、清理整治工作步骤 1.出台配套办法。市政府出台《芜湖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芜湖市市区经营性户外广告位使用权出让办法》。 2.组建市整治办。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专人至市市容局,组建市整治办。各区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清理整治工作。(4月10日前完成) 3.发布清理整治工作通告。市政府发布清理整治工作通告,明确清理整治工作的原则、范围、步骤,并要求户外广告设施产权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局窗口进行确权登记。市工商局同时对全市所有广告企业下发书面通知,要求其按通告要求进行确权登记。(4月10日前完成) 4.对户外广告设施进行确权登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容窗口负责办理确权登记工作。每一处户外广告设施都必须填写《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基本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基本情况表》),明确户外广告设施的到期时限、广告合同的到期时限、广告位的产权单位等相关情况,同时,各区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设施进行全面摸底登记。(4月10日前完成) 5.汇编《基本情况表》。市整治办对确权登记情况汇总后,负责组织资料核查和现场勘察工作,并按区汇编《基本情况表》。(4月30日前完成) 6.按区编制《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计划》(以下简称《整治计划》)。市整治办以《规定》和《方案》为标准,对照《基本情况表》按区编制《整治计划》,明确所有须清理整治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其具体的整治要求和时间安排,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5月10日前完成) 7.市指挥部公布《整治计划》。(5月15日前完成) 8.各区政府根据《整治计划》向各责任单位下达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自行整改,逾期将依法予以强拆。(5月25日前完成) 9.各区政府监督各责任单位自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各责任单位组织自拆或申请助拆,各区将自行整改验收达标的具体项目汇总后,上报市指挥部。(6月10日前完成) 10.各区政府向责任单位下达强拆通知书,并组织强制拆除。各区依照《整治计划》和责任单位自行整改情况,制定具体强制拆除步骤,强拆费用原则上以料抵工。(7月20日前完成) 11.各区政府组织修缮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后的建(构)筑物外立面。(8月5日前完成) 12.市指挥部进行验收。市指挥部对照《整治计划》对整治情况组织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奖惩。(8月10日前完成)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各区和市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列入工作计划,作为城市管理重点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2.严肃纪律。市监察机关针对此次清理整治活动进行全程监督。严肃查处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执行整治决定、不履行职责、干扰整治工作等违纪行为。 3.宣传到位。重点宣传市政府开展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活动的目的和意义。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各类媒体大力宣传,对清理整治工作中的正面典型进行宣传报道,对反面案例进行重点曝光,对热点重点问题,实行跟踪式、滚动式舆论督办,为清理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对舆论口径进行统一管理,所有消息发布、问题解答统一由市整治办负责安排。 4.法律保障。市法制办、公安局及相关法律机构要做好充分准备,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全方位法律把关,确保清理整治活动顺利进行。 附件:1.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2.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政委:臧国寅 (市委副书记、市纪检委书记) 指挥长:洪建平 (市政府副市长) 副指挥长:唐进琦 (市委副秘书长) 罗本见 (市政府副秘书长) 窦德长 (市市容局局长) 成员:靳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丁健民 (市监察局局长) 陈 怡 (镜湖区副区长) 方继树 (鸠江区副区长) 周晓梅 (弋江区副区长) 熊诗全 (三山区副区长) 宣典锁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方健明 (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锦超 (市建委主任) 王 彬 (市工商局局长) 徐昌华 (市规划局局长) 肖本如 (市财政局局长) 江 澜 (市安监局局长) 安 宁 (市法制办主任) 邢永胜 (市信访局局长) 附件2:芜湖市户外广告设施清理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罗本见 (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 主 任:窦德长 (市市容局局长) 办公室下设4个工作组: 1.法纪监督组 组长:张光柱(监察局副局长) 成员: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市容局工作人员各1名。 2.组织计划组 组长:李跃东(市市容局副局长) 成员:市市容局工作人员3名、四区市容局工作人员各1名、两个开发区工作人员各1名、市建委、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工作人员各1名、市广场景区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3.宣传秘书组 组 长:靳 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范家新 (市市容局副局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名、市市容局工作人员1名、四区市容局和两个开发区工作人员各1名、市各媒体相对指定1名记者。 4.安全稳定组 组 长:薛永华 (公安局副局长) 副组长:计辽丹 (市市容局副局长) 成 员:市公安局、市信访办、市法制办、市安监局、市市容局工作人员各1名。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