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通知》(教发函[2006]24号)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桂林电子工业学院更名为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系多科性本科学校,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的任务。 三、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20000人,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机构编制渠道和建制级别保持不变。学校现有专业结构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 四、自治区教育厅要加强对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的管理和业务指导,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各自职能范围内支持办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五、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要加快学校总体规划和新校区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00六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