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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巢政办[2006]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监察局《关于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四日
关于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方案 (市监察局 2006年3月)
为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搭建政府与社会公众新的对话平台,促进政风行风转变,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市政府决定通过巢湖广播电台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着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比较密切和稳步启动、逐步扩展的原则,首批确定21个单位为2006年市级“政风行风热线”第一批上线单位。上线单位通过媒体与群众直接对话。具体单位为:市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建委、交通局、农委、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卫生局、计生委、环保局、广电局、市容局、房产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巢湖供电总公司、电信巢湖分公司、移动巢湖分公司。节目开办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群众要求作适当调整。 二、主要形式 市级“政风行风热线”通过电话、短信、信件等渠道来收集群众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安排上线单位定时定点与群众直接对话,并通过巢湖人民广播电台现场直播。每年播出10个月,即3月至12月。具体播出时间为,各播出月的1至7日、11至17日、21至27日早上7:20-7:50,播出频率为调频88.1兆赫,当天下午、晚上重播。 巢湖人民广播电台设立“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负责接听节目热线和接收听众来信、短信。直播电话:2328232,同时设立手机短信参与平台,移动用户编辑短信发送至0878988105,联通用户编辑短信发送至878988105,小灵通用户编辑短信发送至121288105。主要形式如下: (一)热线解答。各上线单位负责人走进“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室,接听群众热线电话或来信、短信咨询,属于政策咨询方面的解释性问题当场作出解释。 (二)热线承诺。对于具体业务方面的待办性问题,“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填写《行风直播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单》交由相关单位办理。各承办单位要当日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限时办结。简单问题2个工作日办结,一般问题5个工作日办结,复杂问题10个工作日办结。因政策等方面因素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给当事人解释清楚。 (三)热线追踪。对于群众提出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苗头性问题、普遍性问题,“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派记者到投诉现场和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访谈,实施追踪采访,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真相,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 (四)热线查处。对于群众通过热线反映的违规违纪问题,市监察局和市政府纠风办将采取督查督办或直接查办的方式处理。对“政风行风热线”提出的问题因消极应付、不积极解决而引发群众重复投诉或严重干扰记者采访报道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热线反馈。“政风行风热线”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公开反馈处理结果。巢湖广播电台分别于各月的8日、18日、28日开辟“热线追踪”节目,《巢湖广播电视报》开辟“政风行风热线回音”专栏,集中反馈热线处理结果。市政府网站将电台、广电报反馈的处理结果张贴在《百姓论坛》上,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市政府成立市级“政风行风热线”办公室,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边建国任办公室主任,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政府办公室、广电局、人事局、总工会、纠风办、广播电台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从市纠风办、广播电台、市直5个派出纪监组所驻单位各抽1人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办群众反映问题的梳理、汇总、调查核实、督查督办、反馈等工作,市纠风办、市广播电台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各上线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办“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重要意义,将这项工作作为加强与人民群众联系、转变工作作风、改善部门和单位形象的重要措施来抓,“一把手”要亲自部署,并确定1名联络员,承办具体事务。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节目开办之初,要通过召开开办市级“政风行风热线”动员会、新闻媒体开展集中宣传、组织上线单位走上街头开展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有关制度。严格实行单位负责人上线制度,上线与群众对话的必须是单位负责同志,其中主要负责人上线不低于40%。实行首问负责制,凡上线单位受理的问题,一律不得推诿,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下线后于当日书面报市纠风办,由市纠风办负责转交有关单位办理。要建立档案制度,每次上线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办理情况都要立卷、归档,并要明确专人负责。上线单位每次上线的预案和办理反馈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纠风办和巢湖广播电台节目组。 (三)加强协作,保证播出安全。“政风行风热线”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安排专人到直播现场,做好“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播前、播中、播后三个环节的跟踪监督。巢湖广播电台要做好节目安全播出的各项技术保障工作。要挑选业务骨干,组成专门班子负责“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的宣传策划、主持、导播工作,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应变措施,确保热线正面效果和正确的舆论导向。各上线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做好每次上线的衔接工作,确保“政风行风热线”节目取得良好效果。 (四)严明纪律,确保实效。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把“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风、行风评议。对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态度端正、领导重视、解决问题认真、社会反响较好的单位,要给予表彰;对思想消极、敷衍应付、解决问题推诿扯皮、群众意见大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对产生不好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同时,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附件: 市“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单位时间安排表
┌──────┬──────────────┬────────┬──────────┐ │上线时间│上线单位│ 联络员 │ 备 注│ │(每月)││││ ├──────┼──────────────┼────────┼──────────┤ │1日 │市教育局│││ ├──────┼──────────────┼────────┼──────────┤ │2日 │市民政局│││ ├──────┼──────────────┼────────┼──────────┤ │3日 │市公安局│││ ├──────┼──────────────┼────────┼──────────┤ │4日 │市国土资源局│││ ├──────┼──────────────┼────────┼──────────┤ │5日 │市交通局│││ ├──────┼──────────────┼────────┼──────────┤ │6日 │市建委│││ ├──────┼──────────────┼────────┼──────────┤ │7日 │巢湖供电总公司│││ ├──────┼──────────────┼────────┼──────────┤ │11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 │12日│市农委│││ ├──────┼──────────────┼────────┼──────────┤ │13日│市环保局│││ ├──────┼──────────────┼────────┼──────────┤ │14日│市工商局│││ ├──────┼──────────────┼────────┼──────────┤ │15日│市质监局│││ ├──────┼──────────────┼────────┼──────────┤ │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17日│电信巢湖分公司│││ ├──────┼──────────────┼────────┼──────────┤ │21日│市市容局│││ ├──────┼──────────────┼────────┼──────────┤ │22日│市卫生局│││ ├──────┼──────────────┼────────┼──────────┤ │23日│市文化局│││ ├──────┼──────────────┼────────┼──────────┤ │24日│市广电局│││ ├──────┼──────────────┼────────┼──────────┤ │25日│市计生委│││ ├──────┼──────────────┼────────┼──────────┤ │26日│市房产局│││ ├──────┼──────────────┼────────┼──────────┤ │27日│移动巢湖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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