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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建立市属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鲁国资分配[2006]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
为全面掌握市属及以下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情况,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根据鲁国资分配[2006]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进展情况调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度内容。分为工作情况和数据资料两部分。工作情况主要是各市属及以下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总体情况、工作进展、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数据资料主要有主辅分离工作联系人通讯录、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情况表和主辅分离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调度表。 二、调度时间。分季度调度和年终调度。季度调度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报送数据资料,年终调度于每年1月底前报送工作情况和数据资料。2005年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情况和数据资料于3月底前报送。 三、调度方式。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表格通过电子邮件发至省国资委。表样可在山东省国资委网站通知公告中(http://www.sdsgzw.gov.cn)下载。 各市国资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报送有关资料。逾期15天未报送工作情况和数据资料的,视为漏报。我们将适时对漏报单位进行通报。 省国资委联系人:张 静、董晓波 联系电话:0531-85103676、0531-85103627(传真) 电子邮箱:XC_MAIL@126.COM 通讯地址: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济南市解放路37号东郊饭店)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1.各市国资监管机构主辅分离工作联系人通讯录(略) 2.各市属及以下国有大中型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3.各市属及以下主辅分离分离办社会职能情况调度表(略)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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