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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发文字号】 川价发[2006]4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凉山、攀枝花、宜宾、沪州、达州、广元市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公司): 为引导我省烟农合理安排烤烟生产,促进烟叶生产稳定发展,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25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给种烟农户,并严格遵照执行。 我省为三价区,烤烟中准级(X2f)收购价格为480元/50公斤。各地在今年的烟叶收购过程中,要严格执行《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表》中三价区各等级烟叶收购价格,不得擅自调整价区和各等级烟叶的收购价格。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2006年烤烟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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