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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监察局关于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的通知


【颁发部门】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惠府办[2006]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市监察局《关于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对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的报告
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序开展,近期,市纪检监察部门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和市直相关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抽查。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能坚持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增强了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的依法执政能力。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效果明显 (一)认识进一步提高。各地、各部门能够通过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政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和基本知识,使全社会都关心、支持和监督政务公开;能够把政务公开作为预防腐败,促进机关作风转变,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来抓,进一步提高了推行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领导进一步加强。各县、区和市直、县直单位普遍成立了以行政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的监督小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 (三)内容更加规范。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按照“力求全面性、注重针对性、坚持真实性、讲求时效性”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形式更加多样化。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形式不断创新,基本实现了“上墙、上网、上屏、上报、上会”。一是设立政务公开栏。二是印发办事指南。三是设立电子触摸屏。四是挂设电子显示屏。五是建立互联网站。六是利用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 (五)监督效果更加明显。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监督小组能够发挥监督职能,积极主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二、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的单位抓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不够,工作处于被动、应付状态。 (二)政务公开深度不够。在公布的内容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事项较少,对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往往少公布或者不具体。 (三)政务公开的广度不够。有的部门只对外公开本部门(单位)业务相关的政策法规,而行政事务、经费开支、干部任免等没公开;一些窗口部门的下属单位公开内容很简单,老百姓办事仍很不方便。 (四)公开的时效性不强。有的部门(单位)不及时公布时间性强的内容和事项,按部就班几个月换一次;有的设在位置偏僻的地方,群众阅览不方便;有的没有考虑和安排如何广开言路、接受群众监督,相关材料一公布就了事,不注意听取群众意见。 三、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针对个别单位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和行动不快等现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标准进行考核,对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不力或不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批评教育。通过加强督促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深入。 (二)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政务公开质量。要逐步改进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断扩大政务公开的范围。对政务公开力求做到“五性”,即全面性、针对性、真实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对一些时效性强的事项要及时更新,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重大决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做到内容更新制度化,资料保管档案化。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电子信息化,支持有条件的单位设立电子触摸屏和制作网页,把政务公开的内容全部输到网上,使政务在更大范围上公开。 (三)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要加强对政务活动全过程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作用。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要进行专项督查,促其整改;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先进典型,曝光不良现象,确保政务公开不走过场。 (四)进一步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关心和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投诉意见箱的设置,在更大范围公布投诉电话,建立投诉网络,监督各单位及时受理有关政务公开方面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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