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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失效]


【颁发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政府规章和公布现行有效规章目录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1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6日)废止(原因:因形势变化,已不适用)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82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已经省政府2005年11月4日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王 珉 二○○六年一月十三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
为了使社会公众了解省直各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便于群众对行政审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省政府对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审核确认,现将省直各部门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问题做出如下决定: 一、本决定所称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二、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凡是未列入本决定所附目录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对于继续执行未列入《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项目和借审批之机乱收费的部门,省政府将追究该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三、对于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群众可以向省监察厅或省法制办举报(举报电话:8905629)。 附件:省直各部门下放权限后继续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 ┌──┬────┬──┬──────────────────────┬────────────────────────────┐ │总序│实施部门│序号│││ │ 号 │││项目名称│ 备注 │ ││││││ ││││││ ├──┼────┼──┼──────────────────────┼────────────────────────────┤ │ 1│省发展改│ 1│价格评估机构资质及价格评估人员执业资格认定││ ├──┤革委├──┼──────────────────────┼────────────────────────────┤ │ 2││ 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的初审││ ├──┤├──┼──────────────────────┼────────────────────────────┤ │ 3││ 3│发放《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审核││ ├──┤├──┼──────────────────────┼────────────────────────────┤ │ 4││ 4│境外投资资源开发类和用汇类项目的核准││ ├──┤├──┼──────────────────────┼────────────────────────────┤ │ 5││ 5│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申请的初审││ ├──┤├──┼──────────────────────┼────────────────────────────┤ │ 6││ 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初审││ ├──┤├──┼──────────────────────┼────────────────────────────┤ │ 7││ 7│发行地方企业债券审批││ ├──┤├──┼──────────────────────┼────────────────────────────┤ │ 8││ 8│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和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除外商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非外债性│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核准│质的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 │ │││││和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工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 9││ 9│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除外商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及非外债性│ │││││质的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500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 │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 ├──┤├──┼──────────────────────┼────────────────────────────┤ │ 10 ││ 10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除工业企│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包括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特大型项│ ││││业技术改造项目外)的备案│目、中省直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项目│ ├──┤├──┼──────────────────────┼────────────────────────────┤ │ 11 ││ 11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除工业企业外)的认定││ ├──┤├──┼──────────────────────┼────────────────────────────┤ │ 12 ││ 12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节能产品(除工业产品外)的││ ││││认定││ ├──┤├──┼──────────────────────┼────────────────────────────┤ │ 13 ││ 13 │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除工业企业资源││ ││││节约和综合利用项目外)的审批││ ├──┤├──┼──────────────────────┼────────────────────────────┤ │ 14 ││ 14 │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除工业企业项目外)节能││ ││││措施的设计、建设及竣工后的验收││ ├──┤├──┼──────────────────────┼────────────────────────────┤ │ 15 ││ 15 │除工业企业外的其他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含科技三││ ││││项费)项目审批││ ├──┤├──┼──────────────────────┼────────────────────────────┤ │ 16 ││ 16 │商品和服务价格审批│极少数未授权的部分│ ├──┤├──┼──────────────────────┼────────────────────────────┤ │ 17 ││ 17 │收费许可证的核发及审验│除隶属于县级财政的单位外│ ├──┤├──┼──────────────────────┼────────────────────────────┤ │ 18 ││ 18 │省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认定││ ├──┤├──┼──────────────────────┼────────────────────────────┤ │ 19 ││ 19 │《限额以下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需申请进口设备免税确认的由省审批│ ││││出具和初审││ ├──┤├──┼──────────────────────┼────────────────────────────┤ │ 20 ││ 20 │利用国外贷款项目的审批、核准及(事前)备案││ ├──┤├──┼──────────────────────┼────────────────────────────┤ │ 21 ││ 21 │黄金地质勘探资金项目的审核││ ├──┤├──┼──────────────────────┼────────────────────────────┤ │ 22 ││ 22 │黄金地质勘探资金项目工业指标的审核││ ├──┤├──┼──────────────────────┼────────────────────────────┤ │ 23 ││ 23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审批││ ├──┤├──┼──────────────────────┼────────────────────────────┤ │ 24 ││ 24 │政府出资的投资项目(除地方政府投资工业技术改││ ││││造项目外)的审批││ ├──┼────┼──┼──────────────────────┼────────────────────────────┤ │ 25 │ 省经委 │ 1│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的审查批准和发放《供电营││ ││││业许可证》││ ├──┤├──┼──────────────────────┼────────────────────────────┤ │ 26 ││ 2│发放《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的初审││ ├──┤├──┼──────────────────────┼────────────────────────────┤ │ 27 ││ 3│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初审和新建、扩建、改建││ ││││监控化学品生产设施的初审及开工生产前的备案││ ├──┤├──┼──────────────────────┼────────────────────────────┤ │ 28 ││ 4│设立农药生产企业核准初审及生产尚未制定国家标││ ││││准和行业标准农药产品的初审││ ├──┤├──┼──────────────────────┼────────────────────────────┤ │ 29 ││ 5│发放甘草、麻黄草收购许可证││ ├──┤├──┼──────────────────────┼────────────────────────────┤ │ 30 ││ 6│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资格的初审和成品油仓储、零││ ││││售企业经营资格的审批││ ├──┤├──┼──────────────────────┼────────────────────────────┤ │ 31 ││ 7│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审批││ ├──┤├──┼──────────────────────┼────────────────────────────┤ │ 32 ││ 8│国内社会资金投资的重大和限制类工业企业技术改││ ││││造项目的核准││ ├──┤├──┼──────────────────────┼────────────────────────────┤ │ 33 ││ 9│非外债性质的外商投资1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500││ ││││0万美元以下的限制类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核 ││ ││││准││ ├──┤├──┼──────────────────────┼────────────────────────────┤ │ 34 ││ 10 │不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国家规定实行备案制的项目,按属地原则备案│ ├──┤├──┼──────────────────────┼────────────────────────────┤ │ 35 ││ 11 │黄金地质勘探资金项目的初审和筛选││ ├──┤├──┼──────────────────────┼────────────────────────────┤ │ 36 ││ 12 │黄金地质勘探资金项目工业指标的初审(审批)│中小型金矿床工业指标已委托县(市)│ ├──┤├──┼──────────────────────┼────────────────────────────┤ │ 37 ││ 13 │省财政投资的工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审批││ ├──┤├──┼──────────────────────┼────────────────────────────┤ │ 38 ││ 14 │省工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 ├──┤├──┼──────────────────────┼────────────────────────────┤ │ 39 ││ 15 │电源技术改造、综合利用电源项目及接入电网工程││ ││││的审查和验收管理││ ├──┤├──┼──────────────────────┼────────────────────────────┤ │ 40 ││ 16 │资源综合利用工业企业(含电厂)的认定││ ├──┤├──┼──────────────────────┼────────────────────────────┤ │ 41 ││ 17 │工业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节能产品的认定││ ├──┤├──┼──────────────────────┼────────────────────────────┤ │ 42 ││ 20 │工业企业产业技术研发资金(含科技三项费)项目││ ││││审批││ ├──┤├──┼──────────────────────┼────────────────────────────┤ │ 43 ││ 21 │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 ├──┼────┼──┼──────────────────────┼────────────────────────────┤ │ 44 │省教育厅│ 1│中外合作办学设立、分立、合并、变更的审批和发││ ││││放《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 │ 45 ││ 2│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同意││ ├──┤├──┼──────────────────────┼────────────────────────────┤ │ 46 ││ 3│民办高等学校及高等教育机构的审批│包括设立的审批及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定期检查、评│ │││││估;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的(事前)备案│ ├──┤├──┼──────────────────────┼────────────────────────────┤ │ 47 ││ 4│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和发放合格证书││ ├──┤├──┼──────────────────────┼────────────────────────────┤ │ 48 ││ 5│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变更、调整与停办的审核││ ├──┤├──┼──────────────────────┼────────────────────────────┤ │ 49 ││ 6│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调整的审批││ ├──┤├──┼──────────────────────┼────────────────────────────┤ │ 50 ││ 7│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 51 ││ 8│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的审核││ ├──┤├──┼──────────────────────┼────────────────────────────┤ │ 52 ││ 9│国外高等院校和教育机构签订有关合作协议的确认││ ├──┤├──┼──────────────────────┼────────────────────────────┤ │ 53 ││ 10 │外国学历认证││ ├──┼────┼──┼──────────────────────┼────────────────────────────┤ │ 54 │省科技厅│ 1│设立自然科学社会团体的审查││ ├──┤├──┼──────────────────────┼────────────────────────────┤ │ 55 ││ 2│吉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 ││││技术奖的登记││ ├──┤├──┼──────────────────────┼────────────────────────────┤ │ 56 ││ 3│涉外国家科学技术秘密事项的审批││ ├──┤├──┼──────────────────────┼────────────────────────────┤ │ 57 ││ 4│发放实验动物生产、供应、使用许可证││ ├──┤├──┼──────────────────────┼────────────────────────────┤ │ 58 ││ 5│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基地)审批││ ├──┤├──┼──────────────────────┼────────────────────────────┤ │ 59 ││ 6│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吉林省科技企业确认││ ├──┼────┼──┼──────────────────────┼────────────────────────────┤ │ 60 │省民委︵│ 1│设立省级宗教社会团体的审查同意及省级宗教团体││ ││省宗教局││负责人的审批││ ├──┤ ︶ ├──┼──────────────────────┼────────────────────────────┤ │ 61 ││ 2│出版、印刷、出口、发行《圣经》的审批及印刷宗││ ││││教用品的批准││ ├──┤├──┼──────────────────────┼────────────────────────────┤ │ 62 ││ 3│邀请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宗教教职人员讲经讲道的审││ ││││批││ ├──┤├──┼──────────────────────┼────────────────────────────┤ │ 63 ││ 4│在华外国人集体进行宗教活动临时地点的审批││ ├──┤├──┼──────────────────────┼────────────────────────────┤ │ 64 ││ 5│外国人携带用于宗教文化学术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 ││││的审批││ ├──┤├──┼──────────────────────┼────────────────────────────┤ │ 65 ││ 6│在宗教活动场所外或跨省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批准││ ├──┤├──┼──────────────────────┼────────────────────────────┤ │ 66 ││ 7│新建、扩建、迁建寺观、宫观、清真寺、教堂等宗││ ││││教活动场所及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修建大型露天宗教││ ││││造像的同意││ ├──┤├──┼──────────────────────┼────────────────────────────┤ │ 67 ││ 8│经省级宗教团体任命的宗教教职人员拟担任或者离││ ││││任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从事宗教教务及跨省活││ ││││动的(事前)备案││ ├──┤├──┼──────────────────────┼────────────────────────────┤ │ 68 ││ 9│举办宗教培训班的(事前)备案││ ├──┤├──┼──────────────────────┼────────────────────────────┤ │ 69 ││ 10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接受国(境)外捐款的审││ ││││批(分级管理)││ ├──┼────┼──┼──────────────────────┼────────────────────────────┤ │ 70 │省公安厅│ 1│外国人入境、过境、居留、旅行的签证││ ├──┤├──┼──────────────────────┼────────────────────────────┤ │ 71 ││ 2│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审批││ ├──┤├──┼──────────────────────┼────────────────────────────┤ │ 72 ││ 3│核发枪支运输许可证、民用枪支配售许可证及发放││ ││││公务、民用枪支持枪证││ ├──┤├──┼──────────────────────┼────────────────────────────┤ │ 73 ││ 4│狩猎场所配置猎枪的审批││ ├──┤├──┼──────────────────────┼────────────────────────────┤ │ 74 ││ 5│营业性射击场的批准和工程竣工后的验收││ ├──┤├──┼──────────────────────┼────────────────────────────┤ │ 75 ││ 6│发放华侨回国定居证││ ├──┤├──┼──────────────────────┼────────────────────────────┤ │ 76 ││ 7│台湾居民来大陆定居审批││ ├──┤├──┼──────────────────────┼────────────────────────────┤ │ 77 ││ 8│机动车运输(除通过高速公路外)超限的不可解体││ ││││的物品、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 ││││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批准││ ├──┤├──┼──────────────────────┼────────────────────────────┤ │ 78 ││ 9│跨省、市(州)行驶的试验车号牌核发和行驶时间││ ││││、路线的审批││ ├──┤├──┼──────────────────────┼────────────────────────────┤ │ 79 ││ 10 │特种车安装警灯、警报器的审批││ ├──┤├──┼──────────────────────┼────────────────────────────┤ │ 80 ││ 11 │建立专职消防队的验收││ ├──┤├──┼──────────────────────┼────────────────────────────┤ │ 81 ││ 12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 ├──┤├──┼──────────────────────┼────────────────────────────┤ │ 82 ││ 13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军工产品储存库、邮│二、三级已委托县(市)│ ││││政局(所)、文物系统风险单位安全技术防范设计││ ││││的审批和工程验收及军工产品储存库等级的认定││ ├──┤├──┼──────────────────────┼────────────────────────────┤ │ 83 ││ 14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 │ 84 ││ 15 │麻黄素运输许可││ ├──┤├──┼──────────────────────┼────────────────────────────┤ │ 85 ││ 16 │省属单位安装技防设施的审查批准和竣工验收││ ├──┤├──┼──────────────────────┼────────────────────────────┤ │ 86 ││ 17 │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生产、销售的审批││ ├──┤├──┼──────────────────────┼────────────────────────────┤ │ 87 ││ 18 │跨市州集会游行示威的许可││ ├──┤├──┼──────────────────────┼────────────────────────────┤ │ 88 ││ 19 │发放在鸭绿江、图们江上从事测量的水文作业证││ ├──┤├──┼──────────────────────┼────────────────────────────┤ │ 89 ││ 20 │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核发│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开办旅馆业除外│ ├──┼────┼──┼──────────────────────┼────────────────────────────┤ │ 90 │省国家安│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全厅││││ ├──┼────┼──┼──────────────────────┼────────────────────────────┤ │ 91 │省民政厅│ 1│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 ││││的登记││ ├──┤├──┼──────────────────────┼────────────────────────────┤ │ 92 ││ 2│省级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 ├──┤├──┼──────────────────────┼────────────────────────────┤ │ 93 ││ 3│全省性(包括跨市、州行政区域)社会团体及其设││ ││││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 ├──┤├──┼──────────────────────┼────────────────────────────┤ │ 94 ││ 4│经营性骨灰公墓的审批││ ├──┤├──┼──────────────────────┼────────────────────────────┤ │ 95 ││ 5│省属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的││ ││││审批││ ├──┤├──┼──────────────────────┼────────────────────────────┤ │ 96 ││ 6│假肢和矫形器(辅助)生产装配企业资格的审查││ ├──┤├──┼──────────────────────┼────────────────────────────┤ │ 97 ││ 7│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 ││││民、台湾居民、华侨婚姻的登记││ ├──┤├──┼──────────────────────┼────────────────────────────┤ │ 98 ││ 8│涉外收养的登记││ ├──┤├──┼──────────────────────┼────────────────────────────┤ │ 99 ││ 9│义务兵异地安置(跨省市)的审批││ ├──┤├──┼──────────────────────┼────────────────────────────┤ │100 ││ 10 │退出现役的军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 ││││干部残疾性质的认可和残疾等级的评定,伤残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民兵、民工评定、││ ││││无工作单位人民群众见义勇为负伤致残的伤残调整││ ││││等级的审批││ ├──┤├──┼──────────────────────┼────────────────────────────┤ │101 ││ 11 │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核准││ ├──┼────┼──┼──────────────────────┼────────────────────────────┤ │102 │省司法厅│ 1│设立律师事务所的审批││ ├──┤├──┼──────────────────────┼────────────────────────────┤ │103 ││ 2│律师执业证的发放││ ├──┤├──┼──────────────────────┼────────────────────────────┤ │104 ││ 3│公证处设立的批准││ ├──┤├──┼──────────────────────┼────────────────────────────┤ │105 ││ 4│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 ├──┤├──┼──────────────────────┼────────────────────────────┤ │106 ││ 5│司法鉴定人的登记││ ├──┼────┼──┼──────────────────────┼────────────────────────────┤ │107 │省商务厅│ 1│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备案登记││ ├──┤├──┼──────────────────────┼────────────────────────────┤ │108 ││ 2│自由进出口货物的自动许可及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 ││││备案登记││ ├──┤├──┼──────────────────────┼────────────────────────────┤ │109 ││ 3│实行配额或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许可││ ├──┤├──┼──────────────────────┼────────────────────────────┤ │110 ││ 4│外经贸出国团组审批││ ├──┤├──┼──────────────────────┼────────────────────────────┤ │111 ││ 5│原审批机关为省级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 ││││的审批││ ├──┤├──┼──────────────────────┼────────────────────────────┤ │112 ││ 6│拍卖企业(含分公司)设立、变更的审批及核发《││ ││││拍卖业许可证》││ ├──┤├──┼──────────────────────┼────────────────────────────┤ │113 ││ 7│省直公物拍卖企业的指定及核发《公物拍卖许可证││ ││││》││ ├──┤├──┼──────────────────────┼────────────────────────────┤ │114 ││ 8│发放定点屠宰厂标志牌││ ├──┤├──┼──────────────────────┼────────────────────────────┤ │115 ││ 9│发放《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资格证书》││ ├──┤├──┼──────────────────────┼────────────────────────────┤ │116 ││ 10 │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00万美元以上的和非鼓励允││ ││││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 ├──┤├──┼──────────────────────┼────────────────────────────┤ │117 ││ 11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 ├──┤├──┼──────────────────────┼────────────────────────────┤ │118 ││ 12 │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增设店铺的批准││ ├──┤├──┼──────────────────────┼────────────────────────────┤ │119 ││ 13 │典当行及分支机构设立的初审和变更的审批││ ├──┤├──┼──────────────────────┼────────────────────────────┤ │120 ││ 14 │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设立、变更的审批││ ├──┤├──┼──────────────────────┼────────────────────────────┤ │121 ││ 15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 │122 ││ 16 │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和吉林国际合作公司分别负责本辖区、│ │││││本公司内的外派劳务合作项目的审核,其他由省商务厅审核│ ├──┤├──┼──────────────────────┼────────────────────────────┤ │123 ││ 17 │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设立审核││ ├──┤├──┼──────────────────────┼────────────────────────────┤ │124 ││ 18 │一、二类口岸及临时口岸开放的审核││ ├──┤├──┼──────────────────────┼────────────────────────────┤ │125 ││ 19 │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及加工贸易进口料││ ││││件转内销的审批││ ├──┤├──┼──────────────────────┼────────────────────────────┤ │126 ││ 20 │边境小额贸易的审批│包括经营资格的审核、发放出口许可证及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 ├──┤├──┼──────────────────────┼────────────────────────────┤ │127 ││ 21 │国家重点管理商品出口经营公司(专营公司)资格││ ││││的审核││ ├──┤├──┼──────────────────────┼────────────────────────────┤ │128 ││ 22 │境外设立贸易公司及代表处(办事处)核准及国内││ ││││企业在境外开办企业(金融业除外)的核准││ ├──┤├──┼──────────────────────┼────────────────────────────┤ │129 ││ 23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变更的审批││ ├──┤├──┼──────────────────────┼────────────────────────────┤ │130 ││ 24 │援外项目有关事项审批││ ├──┤├──┼──────────────────────┼────────────────────────────┤ │131 ││ 25 │发放劳务人员出境证明││ ├──┤├──┼──────────────────────┼────────────────────────────┤ │132 ││ 26 │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技术企业的确认││ ├──┤├──┼──────────────────────┼────────────────────────────┤ │133 ││ 27 │出具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更新设备、技术及配备件证││ ││││明││ ├──┼────┼──┼──────────────────────┼────────────────────────────┤ │134 │省财政厅│ 1│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 │135 ││ 2│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批││ ├──┤├──┼──────────────────────┼────────────────────────────┤ │136 ││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 │137 ││ 4│资产评估机构设立审批││ ├──┤├──┼──────────────────────┼────────────────────────────┤ │138 ││ 5│公路收费站设立审批││ ├──┤├──┼──────────────────────┼────────────────────────────┤ │139 ││ 6│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 ├──┤├──┼──────────────────────┼────────────────────────────┤ │140 ││ 7│财政补助、补贴、贴息事项审批││ ├──┤├──┼──────────────────────┼────────────────────────────┤ │141 ││ 8│财政退库事项审批││ ├──┤├──┼──────────────────────┼────────────────────────────┤ │142 ││ 9│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审核││ ├──┼────┼──┼──────────────────────┼────────────────────────────┤ │143 │ 省编办 │ 1│省直(含部分中直)事业单位登记││ ├──┼────┼──┼──────────────────────┼────────────────────────────┤ │144 │省人事厅│ 1│举办全省性人才交流大会的审批││ ├──┤├──┼──────────────────────┼────────────────────────────┤ │145 ││ 2│冠以省名称人才中介机构的审批及经省人事厅批准││ ││││发放的人才中介许可证变更登记││ ├──┤├──┼──────────────────────┼────────────────────────────┤ │146 ││ 3│全省人才中介从业人员服务资格的认可和发证││ ├──┤├──┼──────────────────────┼────────────────────────────┤ │147 ││ 4│全省博士后研究人员进出站审核││ ├──┤├──┼──────────────────────┼────────────────────────────┤ │148 ││ 5│省直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 ││││(离)休、因病退休退职及省直事业单位高级专家││ ││││延长退(离)休年龄的审批││ ├──┤├──┼──────────────────────┼────────────────────────────┤ │149 ││ 6│省直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及无主管部门的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增加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审││ ││││批││ ├──┤├──┼──────────────────────┼────────────────────────────┤ │150 ││ 7│省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及审批││ ├──┤├──┼──────────────────────┼────────────────────────────┤ │151 ││ 8│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建立津贴、补贴项目和标准的││ ││││审批││ ├──┤├──┼──────────────────────┼────────────────────────────┤ │152 ││ 9│省直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 ││││加工作(革命工作)时间和出生年月日的确认及省││ ││││直企业工作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的确认││ ├──┤├──┼──────────────────────┼────────────────────────────┤ │153 ││ 10 │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审批及全省公务员和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晋升奖励工资的审批││ ├──┤├──┼──────────────────────┼────────────────────────────┤ │154 ││ 11 │省直机关系统奖励项目的批准及省直机关行政奖励││ ││││奖金的审批││ ├──┤├──┼──────────────────────┼────────────────────────────┤ │155 ││ 12 │省政府机关公务员、工勤人员及省直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调配审批││ ├──┤├──┼──────────────────────┼────────────────────────────┤ │156 ││ 13 │新列入省政府机关序列和垂直管理系统及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单位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向公务员││ ││││过渡的审批││ ├──┤├──┼──────────────────────┼────────────────────────────┤ │157 ││ 14 │省政府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确定级别及任(晋升)调研员以││ ││││下非领导职务的审批││ ├──┤├──┼──────────────────────┼────────────────────────────┤ │158 ││ 15 │省政府机关和垂直管理系统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 ││││位录用(聘任)公务员或工作人员的审批││ ├──┤├──┼──────────────────────┼────────────────────────────┤ │159 ││ 16 │全省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审批││ ├──┤├──┼──────────────────────┼────────────────────────────┤ │160 ││ 17 │全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组建的批准及全││ ││││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 ├──┤├──┼──────────────────────┼────────────────────────────┤ │161 ││ 18 │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岗││ ││││位设置审批││ ├──┤├──┼──────────────────────┼────────────────────────────┤ │162 ││ 19 │省直事业单位非领导岗位职员和工勤岗位职数的核││ ││││定││ ├──┤├──┼──────────────────────┼────────────────────────────┤ │163 ││ 20 │无政审权的省政府部门及中直驻省部门(单位)因││ ││││公出国人员政审││ ├──┤├──┼──────────────────────┼────────────────────────────┤ │164 ││ 21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工以上技术等级以及││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的审批││ ├──┼────┼──┼──────────────────────┼────────────────────────────┤ │165 │省劳动保│ 1│发放工人技术等级证书│中级(不含中级)工以上由省审批│ ├──┤障厅├──┼──────────────────────┼────────────────────────────┤ │166 ││ 2│发放《失业就业登录证》│省管企业│ ├──┤├──┼──────────────────────┼────────────────────────────┤ │167 ││ 3│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到延边州就业的委托延边州审批│ ├──┤├──┼──────────────────────┼────────────────────────────┤ │168 ││ 4│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的初审(分级管理)││ ├──┤├──┼──────────────────────┼────────────────────────────┤ │169 ││ 5│省级统筹的职工退休审批││ ├──┤├──┼──────────────────────┼────────────────────────────┤ │170 ││ 6│发放《再就业优惠证》、《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省管企业由省审批│ ││││书》及办理《经济实体安置富余人员认定证明》││ ├──┤├──┼──────────────────────┼────────────────────────────┤ │171 ││ 7│省管企业一次性裁减人员超过规定数量的审核同意││ ├──┤├──┼──────────────────────┼────────────────────────────┤ │172 ││ 8│关闭破产省管国有企业人员安置方案的审核││ ├──┼────┼──┼──────────────────────┼────────────────────────────┤ │173 │省国土资│ 1│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批准││ ├──┤源厅├──┼──────────────────────┼────────────────────────────┤ │174 ││ 2│土地征收的审批││ ├──┤├──┼──────────────────────┼────────────────────────────┤ │175 ││ 3│土地开发整理的批准││ ├──┤├──┼──────────────────────┼────────────────────────────┤ │176 ││ 4│土地权属的确定、转移、变更、抵押、终止、注销││ ││││的登记││ ├──┤├──┼──────────────────────┼────────────────────────────┤ │177 ││ 5│开发、复垦、整理、新增加耕地的验收和确认││ ├──┤├──┼──────────────────────┼────────────────────────────┤ │178 ││ 6│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 │179 ││ 7│探矿权保留的审批││ ├──┤├──┼──────────────────────┼────────────────────────────┤ │180 ││ 8│转让国家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评估结果的确认││ ├──┤├──┼──────────────────────┼────────────────────────────┤ │181 ││ 9│探矿权转让的审批││ ├──┤├──┼──────────────────────┼────────────────────────────┤ │182 ││ 10 │采矿权转让的审批││ ├──┤├──┼──────────────────────┼────────────────────────────┤ │183 ││ 11 │中外合资和大中型矿山采矿许可证年检││ ├──┤├──┼──────────────────────┼────────────────────────────┤ │184 ││ 1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资质的审批││ ├──┤├──┼──────────────────────┼────────────────────────────┤ │185 ││ 13 │地质勘查单位资质认定││ ├──┤├──┼──────────────────────┼────────────────────────────┤ │186 ││ 14 │探矿权授予、延续、变更的登记││ ├──┤├──┼──────────────────────┼────────────────────────────┤ │187 ││ 15 │探矿权注销的登记││ ├──┤├──┼──────────────────────┼────────────────────────────┤ │188 ││ 16 │采矿权授予、延续和变更的登记│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除外│ ├──┤├──┼──────────────────────┼────────────────────────────┤ │189 ││ 17 │采矿权注销的登记│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除外│ ├──┤├──┼──────────────────────┼────────────────────────────┤ │190 ││ 18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的批准││ ├──┤├──┼──────────────────────┼────────────────────────────┤ │191 ││ 19 │矿泉水水源的年检及核发《年检合格证书》│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除外│ ├──┤├──┼──────────────────────┼────────────────────────────┤ │192 ││ 20 │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的审批││ ├──┤├──┼──────────────────────┼────────────────────────────┤ │193 ││ 21 │具体建设项目使用(需省政府批准的)国有建设用│县域范围内,省政府直接实施的重点建设项目使用国有建设用地│ ││││地的审批│由省政府委托县(市)审批│ ├──┤├──┼──────────────────────┼────────────────────────────┤ │194 ││ 22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的(审核)审批││ ├──┤├──┼──────────────────────┼────────────────────────────┤ │195 ││ 23 │省政府出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的批准││ ├──┤├──┼──────────────────────┼────────────────────────────┤ │196 ││ 24 │选矿许可证的发放和变更的审批│年产量30万吨以下的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除外│ ├──┤├──┼──────────────────────┼────────────────────────────┤ │197 ││ 26 │矿泉水鉴定结果的认定││ ├──┤├──┼──────────────────────┼────────────────────────────┤ │198 ││ 27 │企业改革中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单一采用划拨或││ ││││出让、租赁、划拨中两种以上形式的除外)处置的││ ││││审核审批││ ├──┤├──┼──────────────────────┼────────────────────────────┤ │199 ││ 28 │建设项目用地计划审核││ ├──┤├──┼──────────────────────┼────────────────────────────┤ │200 ││ 29 │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审批││ ├──┤├──┼──────────────────────┼────────────────────────────┤ │201 ││ 30 │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改审批││ ├──┤├──┼──────────────────────┼────────────────────────────┤ │202 ││ 31 │基础设施项目的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审批││ ├──┤├──┼──────────────────────┼────────────────────────────┤ │203 ││ 32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普通建筑用砂、石及砖瓦粘土除外│ ├──┤├──┼──────────────────────┼────────────────────────────┤ │204 ││ 33 │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矿产资源专项规划编制、修││ ││││改审批││ ├──┼────┼──┼──────────────────────┼────────────────────────────┤ │205 │省建设厅│ 1│城市绿化企业(一、二级)资质的审批││ ├──┤├──┼──────────────────────┼────────────────────────────┤ │206 ││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审批及发放物业管理人员职业资││ ││││格证书││ ├──┤├──┼──────────────────────┼────────────────────────────┤ │207 ││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 ├──┤├──┼──────────────────────┼────────────────────────────┤ │208 ││ 4│房地产测绘单位资格的初审││ ├──┤├──┼──────────────────────┼────────────────────────────┤ │209 ││ 5│乙、丙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资││ ││││质核准及甲级的初审││ ├──┤├──┼──────────────────────┼────────────────────────────┤ │210 ││ 6│建筑企业资质核准││ ├──┤├──┼──────────────────────┼────────────────────────────┤ │211 ││ 7│建筑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及执业资格注册││ ├──┤├──┼──────────────────────┼────────────────────────────┤ │212 ││ 8│建设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任职的考核及颁发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213 ││ 9│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 ││││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 ││││员的安全作业培训和发放操作资格证││ ├──┤├──┼──────────────────────┼────────────────────────────┤ │214 ││ 10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 ├──┤├──┼──────────────────────┼────────────────────────────┤ │215 ││ 11 │建设工程乙级、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审批及甲││ ││││级的初审││ ├──┤├──┼──────────────────────┼────────────────────────────┤ │216 ││ 12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 ││││、新材料的核准││ ├──┤├──┼──────────────────────┼────────────────────────────┤ │217 ││ 13 │注册城市规划师的注册登记││ ├──┤├──┼──────────────────────┼────────────────────────────┤ │218 ││ 14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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