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卫生局、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深圳市卫生局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
暨行风建设工作要点
2006年,深圳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局党委的中心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大局,建立适应深圳市卫生系统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促进我市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保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突出廉政重点,构建惩防体系,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一)落实惩防体系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细则
按照《深圳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要求,对照《深圳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项目落实措施表》,协调有关单位和处室,逐项落实构建惩防体系关于如何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等5项工作任务。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预防和解决我市卫生系统腐败问题的规律和有效方法,坚持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为防范重点,按照深圳市反腐保廉预防体系总体思路,结合实际,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与我市卫生系统改革和发展相适应的《深圳市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实施细则》。实现反腐败工作由侧重治标向标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转变。
(二)加强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1、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认真总结第一批、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创造的成功经验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纪法规。采取多种形式,弘扬先进典型,剖析重大腐败案件,进行正反两方面廉政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
2、坚持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分别组织新上任的局机关处级干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有针对性地提出廉洁自律的要求,提出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自觉接受监督,共同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1、年初,局党委与直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签订《200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解,逐项明确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部门和人员。
2、制定出台《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院务公开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四)紧紧抓住“责任制”这个关键点,有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1、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按照《深圳市卫生系统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方案》,建立比较完善的责任体系和减庸提能的长效机制,实现职能职责法定化、责任主体明确化、岗位责任具体化、责任层级清晰化、责任链条无缝化,责任追究规范化。重点落实对重大责任事故等六类行为的党纪责任追究,使全市卫生系统干部队伍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责任体系更加完善,责任追究落实到位,减庸提能收到实效,形成良好干事创业的氛围。
(1)加强学习,转变观念,对照检查。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温家宝总理视察深圳的重要讲话、李鸿忠同志在深圳市领导干部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认识,掌握思想武器,充分认识新时期肩负的历史使命、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无功就是过和“能力席位”等理念,切实把卫生系统各级组织和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局中心工作的精神上来,为开展好这项活动筑牢坚实的思想基础。
(2)梳理归纳,构建框架,修订制度。各单位(部门)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找准各岗位在权责设定、工作作风、工作规范、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和责任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管理责任制度。
管理责任制度内容分三个层面:
一是市卫生局机关管理的层面,主要是按照《公务员法》及市卫生局职能,提出各处室、各级工作人员的履职责任。
二是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管理的层面,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对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的重大问题决策、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并落实责任;按照各单位的功能,落实医疗(工作)质量管理、医德医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管理、医疗收费管理和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热点问题的管理责任。
三是业务管理的层面,主要是根据法律法规对各区卫生局、市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的业务工作,提出规范管理要求并落实责任。包括:医疗服务管理(如各区各单位在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上应承担的责任、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上应承担的责任、在依法行医和医德医风建设上应承担的责任)、疾病预防控制(如计划免疫、疫情报告与处理等)、卫生监督(如行政许可与卫生执法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社区健康服务建设等。
(3)征求意见,评议审定,颁布实施。各单位(部门)修订完善的责任制度,除按有关规定保密和不宜公开的外,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和群众的意见,要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征求意见会,对管理责任制度进行充分的论证。对审定通过的责任制度,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部门)要强化监督,健全监督网络,创新监督手段,规范监督程序,确保各项责任制度落到实处。
2、强化制度落实。强化《深圳市卫生系统零星修缮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卫生系统医疗设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的落实。按照《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的规定,督导直属单位修改完善《重大问题议事规范》。6月份,继续对直属单位执行《议事规则》等六项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权力行使,促进决策民主化,制度化。进一步扩大全体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把权力的运作过程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和自律意识。
3、完善考核机制。修改完善《深圳市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纪委工作考核评分标准》。11月份,认真对照新标准对各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上一年查出的问题是否整改,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有效执行。
4、加强审计监督。紧密围绕事业单位改革的主线,严格按照《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责任追究办法》,对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过程监督,严格后续审计,推行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提高内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和权威。
5、加强关键点的监督。组织对各单位药品使用监控办法的调研,总结好的做法,向全系统推广。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基建、药品医用材料采购、设备的添置、维修等单位内部招标以及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
二、继续深入推进行风建设工作,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加强学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
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继续开展“向王玲同志学习”、“学习郭春园,白衣天使在行动”“学习丛飞,奉献爱心”等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先进典型,强化正面引导,加强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精神文明为主要内容的医院文化、医院理念、医院形象等医院建设活动,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廉洁行医意识和法纪观念。
对照《深圳市卫生系统工作人员医德医风奖励和处理办法》的标准,开展“2005年度深圳市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大力弘扬对技术精益求精,对人民极端热忱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正面引导,营造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行风建设。
(二)采取综合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是一个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单纯的纠风工作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要深入基层,组织卫生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普通医护人员等不同层面的代表进行座谈,在纠风工作中认真分析涉及管理、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深层次原因,准确定位纠风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向局党委提供意见建议,协调有关部门,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整体推进“看病难、看病贵”源头治理工作,解决卫生行业不正之风问题。同时在全系统采取综合措施,加快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结合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全面加强医院收费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制定相关的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收费管理。
2、认真贯彻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和规范卫生经济管理的若干意见》,严格各医院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
3、认真贯彻《深圳市卫生局直属单位分配管理办法》,改变医务人员奖金分配与科室经济收入挂钩的做法,控制医院奖金发放占单位支出的比例,实行医务人员奖金与工作量、工作质量、医德医风和社会效益挂钩的办法。
4、组织研究出台《深圳市医疗适宜技术应用指南》,组织专家制订指南,对每一病种的检查和治疗用药作出规范,防止大检查和大处方现象,倡导适宜技术的应用,遏制过度消费。
(三)贯彻落实“阳光工程”,规范院务公开
根据市委制定《深圳市“阳光工程”实施意见》,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重点督导局直属单位对重大疾病的控制和预防情况,医疗服务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药品的进价和售价,就诊患者的具体诊疗项目、药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医生所开处方中的药品种类、数量和总价格,医院人均门诊费用、人均住院费用、单病种人均费用,药品、医疗设备采购招标标准、程序和中标单位、中标价格,医疗服务质量检查和评估结果等事项的公开。规范公开的形式、范围以及时间。建立医务公开的相关配套措施。
(四)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推动纠风工作深入开展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抓好全市卫生系统纠风专项治理工作。我们要组织到各区卫生局以及直属单位进行行风工作调研,查找问题,研究对策。着重强调纠风工作要实行法定代表人“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纠风工作责任制,单位领导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实负起责任。
建立行风问题沟通会议制度。定期召集各区卫生局分管行风工作的领导一起研究工作,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今年,在重点推广市妇幼保健院《合同审核管理办法》的同时,还要发现、挖掘其他单位一些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提炼总结,向全系统推广。
(五)继续推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积极探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模式,努力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和减轻患者负担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基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2006年,我市将由政府主导,实现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价、值相符”和“优质优价”原则合理降低药品价格,优先保障疗效确切价格合理药品和廉价普通药品的临床供应,满足市民和劳务工基本医疗需要。
(六)严格收费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要继续贯彻落实《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统一和规范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健全和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公示制度和住院费用清单制以及药品费用查询制度,增加收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物价员工作制度;要严格执行药品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比例。统一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和内容,严禁在国家规定之外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禁止分解收费、比照收费和重复收费;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就诊者对医疗费用的监督,及时处理患者对违规收费的投诉,合理地减轻群众就医经济负担。
三、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继续做好信访工作
要按照国务院颁布《信访条例》的要求,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信访管理机制。继续发挥局长信箱、院长信箱、举报电话的作用,保证投诉渠道畅通,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直属单位制定具体的预防措施,注意通过反面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关口前移。发现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
同时,要做好《纪检监察信息报表》的统计工作。信息工作非常重要,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信息报表制度的规定,每月按时收集纪检监察信息,确保及时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等,以便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四、结合行业特点,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着重查处基建工程招投标、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检验试剂采购中发生的案件;结合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医疗服务中的药品“回扣”、开单提成、收受“红包”、乱收费、违规经营、超范围经营、科室承包、“小金库”、刊播违规广告等不正之风。
五、加大培训力度,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意识,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一)坚持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日常学习制度。每个季度集中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学习采用纪委书记带头讲课和专题讨论相结合的形式,学习内容主要围绕平时工作密切联系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二)举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请市纪委、市委党校老师讲课,重点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条规、审计等知识,促进知识结构的改善和综合素质的提高。
(三)针对2006年初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换届的具体情况,举办一期新任领导干部法律及廉政专题培训班,请市纪委和法律专家讲课,重点学习法律及廉政方面的知识,强化新任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及廉洁勤政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