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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宜政办发[2005]3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邮政局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发〔2005〕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4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发挥邮政行业优势,进一步加强邮政服务“三农”工作,切实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重视并支持邮政服务“三农”工作 邮政服务“三农”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发展政策,符合农民的根本利益,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鼓励邮政部门开展直接服务于农民生产生活的各类业务。财政部门和农电部门可利用邮政部门做好代发农村教师工资、代发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和代收电费等服务。铁路部门可以与邮政部门合作,利用邮政网点和“11185”客服电话开办面向农村的火车票订送业务,并要保证一定的票源,特别是春运时对于外出农民工的订票要给予保证。计生、金融和公安部门可加强与邮政部门合作,开展各类便民服务的速递业务。教育部门要允许邮政部门参与教材、教辅材料的招投标工作。 二、开展农资配送和农业科普服务 邮政部门要依托遍布乡村的邮政网点,在为农民提供信函、包裹、报刊、储蓄、电子汇兑等传统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开展农资和日用品配送服务等业务,为在农村推广和应用农业新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供方便快捷通道。邮政部门还可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贴近农村、方便农民、适应农时的农业科普宣传推介活动,积极协助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开展技术指导,使科技兴农观念深入人心。 三、发展农村邮政金融业务,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邮政部门要不断提升农村邮政金融服务水平,为农民群众理财致富、为劳务资金回流农村发挥重要作用;要利用邮政银联卡为外出打工农民提供服务;要提高农村地区邮政汇兑网点联网率,规范邮政汇兑业务处理,保证邮政汇款及时全额兑付,确保资金回流农村渠道畅通。要积极探索建立邮政与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机制,稳步推进邮政储蓄资金运用,争取更多的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支持农村经济建设。邮政部门要加强与保险部门的合作,积极开展各类保险代理业务,利用县级及乡镇邮政代理保险网点,大力发展健康险、养老险、农业灾害险以及各类简易险种的保险业务,为促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四、发挥邮政报刊发行主渠道作用,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邮政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发行主渠道作用,围绕国家开展的“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活动,依托遍布乡村的邮政网点和已有的出版物经营资质,努力做好农业科普图书和中小学教辅资料下乡工作。要继续做好党报党刊发行工作,让农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政策法规、获取科技致富信息。要积极参与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的教材、教辅材料的招投标工作,帮助减轻农村学生负担。 五、依托邮政网点,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 邮政部门要结合“村邮工程”,本着“利民、服务”的原则,充分利用点多面广、网络庞大、触角深入乡镇的独特优势,为广大农民提供各类便民服务。邮政速递部门要利用网点和“11185”客服电话开办面向农村的火车票订送业务和农村婚育证明、孕检报告、金融票据等特快专递业务,还要按照公安部便民措施要求进一步做好各类交通安全执法告知单、居民身份证、驾驶证等特快专递业务。邮政金融部门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利用农村众多网点和收费平台,面向农村地区开展代收电费服务,解决农村电费收缴难的问题,还要按“一卡式”发放的要求,做好代发农村教师工资、代发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等工作。 六、加强农村邮政投递网和邮政网点建设 县乡邮运网和投递网是农村实物传递、农产品流通、农资配送主要渠道,也是农民与外界沟通的重要桥梁。各级邮政部门应将县乡邮运网路和农村投递网建设作为邮政服务“三农”重要内容,要基本实现县乡邮路的逐日班(或周六班)。邮政网点是邮政服务“三农”的基础。邮政部门要加快推进农村邮政网点建设和改造,积极创建“人民满意基层站所”,充分发挥“11185”服务功能,为“三农”工作提供多层次的服务。各级政府在制定农村整体规划时,应将邮政网点建设纳入其中,并给予资金补贴和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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