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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扬中市为“江苏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决定


【颁发部门】 江苏省爱卫会

【发文字号】 苏爱卫[2005]2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扬中市爱卫会:
根据你市的申请,省爱卫会于今年九月中旬,组织有关专家对扬中市创建江苏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评估,考核结果达到“江苏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基本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扬中市为“江苏省无烟草广告城市”。 希望你市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和完善长效管理措施,依法加大公共场所的控烟力度,巩固创建成果。
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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