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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


【颁发部门】 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发文字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已于2005年3月25日经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05年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5月27日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的决定 (2005年3月25日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济南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废止《济南市国防教育若干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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