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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公布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的通知


【颁发部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

【发文字号】 新建规函[2005]1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建设局,各地、州、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4号令),经各企业积极申报,各地、州(市)建设主管部门初审,自治区规划协会组织专家审查,自治区建设厅审定,现将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公布如下: 1、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城市规划编制暂定乙级资质; 2、昌吉市城市规划前期事务所:城市规划编制暂定丙级资质; 3、新疆西域建筑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城市规划编制暂定丙级资质。

二OO五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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