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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办理规程》的通知


【颁发部门】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菏政办发[2004]11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菏泽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办理规程》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日
菏泽市因公出国、赴港澳办理规程
一、审理范围及权限 (一)科级(含)以下人员、20人以下出访团组由市外侨办审核,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后,加盖市外侨办印章报省外办审批。 (二)县处级人员出访由市外侨办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市政府分管领导审签加盖市外侨办印章报省外办审批。 (三)副厅级以上人员出访、20人以上大型出访团组,由市外侨办审核、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后,经市政府主要领导审签加盖市政府印章报省审批。 二、团组类别及所需申办材料 (一)本市自行组团 1.填写《山东省因公出国、赴港澳任务呈报表》(一式三份);2.外方邀请函(中、外文,邀请函须注明被邀请人、出访国家(地区),出访目的任务、出访时间、费用由谁承担,邀请人签名); 3.在外日程安排; 4.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由市委或市政府领导批准的请假手续; 5.组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信息卡。 (二)随国家部委、外省市组团 1.填写《山东省因公随团任务呈报表》(一式三份);2.组团单位出访任务通知书(原件);3.组团单位出访任务批件(复印件);4.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原件);5.出访详细日程、收费标准等;6.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由市委或市政府领导批准的请假手续。7.随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信息卡。 (三)随省直部门组团 1.填写《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一式三份);2.组团单位正式通知;3.身份证原件及清晰复印件。县处级领导干部出访需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由市委或市政府领导批准的请假手续;4.随团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信息卡。 三、办理程序 (一)各县区出访团组由县区外侨办、政府审核,盖县区政府印章后报市外侨办; (二)市直单位及部门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市外侨办; (三)市外侨办审核把关后,按审批权限送审和报批。 四、时间要求 (一)县区外侨办及政府办理审核手续一般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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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报省审批的出访手续,市外侨办应跟踪督办。 五、收费标准 完全按国家、省有关收费标准执行,不准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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