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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关于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发部门】 江苏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6月24日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3年6月24日江苏省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江苏省书刊、音像出版发行管理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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