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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塔城、阿勒泰地区行署,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十一五”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自治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准备工作。 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二○○四年四月二日
附: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开展“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时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以及自治州党委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伊犁州跨入新疆经济发展快车道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统筹兼顾,推动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编制“十五”规划纲要(草案) 根据州党委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建议,结合自治州“十一五”规划思路,编制“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规划期,以五年(2006-2010)为主。为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相衔接,应展望到2020年。 “十一五”规划要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和指导性。要抓住关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突出战略方针、战略任务、战略布局、战略措施和重大政策。减少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领域的内容,进一步充实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优化发展环境等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内容。同时增加制度创新的内容,弱化对竞争性产业的具体描述,进一步强化政府在完善体制、健全法制、制定政策、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调控职能。 (二)重点做实做深专项规划 编制专项规划,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界定规划的领域。政府编制规划的领域,主要是政府履行公共职责,以及需要政府扶持、调控和引导的领域,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资源开发和保护、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事业,以及战略性产业和一些涉及国民经济重大布局的产业等。 二是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专项规划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和原则、深化和落实总体规划的战略、目标和任务。重点突出本领域的特点,目标尽可能量化,任务要明确,措施要可行。 三是合理确定规划期。要根据对象的特点和任务科学确定规划期,不一定要求所有专项规划都以五年为限。对科技、教育、能源、交通、水资源、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化等专项规划可以规划到2020年,到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时再滚动修订。对一些技术进步快、市场需求变动大的产业,规划期也可以是三年或四年。 (三)改革县市规划 各县市要根据本区域的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地编制各具特色的发展规划。不提倡面面俱到,应找准立足点和发展点,探索规划编制的新思路,体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大事、办好事的具体内涵,增强规划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自治州将选择一个经济发展有潜力、有特色的市或县进行县级规划试点。有条件的县市和县级规划改革试点县可以探索编制一个规划,把辖区内的国民经济、城镇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 三、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要求 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总体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扬民主,规范编制程序,注意衔接协调,突出发展重点,强化规划深度,提高可操作性。 (一)加强研究,理清发展思路。要全面深入地分析国内外、区内外环境,准确把握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前进方向,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重大问题的前瞻研究。要围绕促进伊犁州跨入经济发展快车道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深入研究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按照以人为本的发展观,深入研究协调发展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 (二)发扬民主,提高社会参与度。编制规划既要体现国家利益,也要反映公众利益。因此,要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提高社会参与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尤其要注意吸收不同观点,同时要妥善处理保密与提高透明度的关系。总体规划草案初步形成后,要公开征询意见,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采取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可采取组建规划咨询委员会进行咨询。 (三)规范程序,依法编制规划。近期国家将出台《规划编制条例》。《条例》出台后,编制“十一五”规划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避免规划编制和编制过程的随意性。 (四)衔接协调,形成合力。在“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中,要确立一个重要原则,即各级各类规划都要与相关规划进行衔接。下一级规划要与上一级规划相衔接,专项规划要与总体规划相衔接,相关的专项规划之间要衔接。规划的衔接要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衔接的重点主要是部分领域的发展目标、政策目标与手段、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各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调、积极主动地做好规划衔接协调工作。 (五)突出重点,提高针对性。编制“十一五”规划,要坚决改变过去那种面面俱到,针对性不强,什么都点到,每句话都正确,但都难以解决问题的弊病。要按照突出重点、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突出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工程,使规划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为人民办一些实事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强化深度,增强可操作性。编制“十一五”规划,在加强重大问题研究,理清发展思路的同时,还要做好重要指标的论证和重大工程的筛选。既要研究提出与改善人民生活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密切相关的指标,也要研究提出加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指标。既要有预期性和导向性指标,也要具有约束力,能检查、可评估的指标。 四、编制“十一五”规划拟研究的重大课题及初步分工 为理清发展思路,提高规划针对性和操作性,对自治州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25个拟研究的课题,作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的前期研究。各部门务必按分工和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时提交研究成果。各课题研究基期为2005年,指标分析预测按2010年、2015年、2020年三个时段进行。历史情况分析以“十五”时期为重点,根据需要也可分析改革开放以来的情况。 (一)“十五”时期社会经济发展和宏观调控的经验总结(计委) 做好“十五”计划中期评估和后两年分析预测,找出规划执行中存在的偏差和问题,总结今后发展借鉴的经验,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 (二)“十一五”总体规划重要指标、重大工程的研究论证(计委) 为加强规划的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自治区“十一五”规划编制精神,结合自治州的实际,研究确定规划的重要指标,并提出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 (三)自治州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形势的分析及发展目标的定位(州党委政研室) 通过对国内外及全疆形势的分析,认识自治州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找准差距所在,确立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四)促进农民增收,解决“三农”问题(农业局) 研究“三农”问题现状和乡镇企业发展趋势,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向和政策,分析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的途径和措施。 (五)利用优势资源,开拓市场、实现新型工业化(计委) 分析制约资源转换战略实施的瓶颈以及国际国内市场变化因素,研究提出实现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方向及措施。 (六)拓展发展空间,加快服务业发展(州党委政研室) 分析服务业发展的制约因素,研究提出加快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和培育新兴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七)加快技术创新、促进高技术产业化(科技局) 研究如何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用先进适用和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提高产业的技术水平。提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兴州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措施。 (八)改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拉动作用(计委) 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提出进一步扩大投资,改善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拉动作用的对策措施。 (九)改善消费环境,提高消费对经济的拉动作用(统计局) 分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因素和消费领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扩大消费的政策,提高消费率的主要措施。 (十)扩大就业,缓解就业压力,完善社会生活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分析目前就业形势和现状以及实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扩大就业的新途径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 (十一)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计委) 分析生态环境的变化,总结生态建设的作用和经验,提出今后进一步开展生态建设的思路和主要任务,确定生态建设的重点区域。 (十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计委) 分析区域经济发展现状,研究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在区域特色经济、产业布局、功能定位、经济协作上提出对策建议。 (十三)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利用外资(外经贸局) 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外开放的现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适应经济全球化战略,加快外贸发展和扩大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 (十四)进一步加强横向联合,促进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经协办) 分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内搞活,开展横向联合的现状,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提出新形势下,加强招商引资和经济协作的政策措施。 (十五)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工商局) 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研究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途径,提出适合自治州州情的发展对策。 (十六)促进地方与兵团融合经济发展(经济研究中心) 针对地方与兵团经济差异和资源配置的现状,通过对地方和兵团经济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地方与兵团融合经济发展的思路及有效措施和建议。 (十七)伊犁州自然资源勘探开发利用(国土资源局) 通过分析自治州主要自然资源的赋存状况,研究提出重大自然资源供需平衡的实施方案,为自治州未来的开发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 (十八)加快伊犁州信息化进程研究(州政府办公自动化中心) 研究自治州信息化发展状况,提出“数字化”的战略和措施,实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十九)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秩序(工商局) 研究自治州市场体系建设的现状,分析影响市场体系发展的制约因素以及市场秩序的干扰因素,提出完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秩序的措施及方案。 (二十)进一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改革重点(体改委) 研究如何处理好改革中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的关系,研究提出今后改革的领域、方向和实施步骤,以及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改革措施。 (二十一)工业园区建设(经贸委) 分析研究工业园区发展趋势,提出适合州情的发展对策。 (二十二)城镇化建设(建设局) 通过分析自治州城镇发展现状,提出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对策措施。 (二十三)发展壮大旅游业(旅游局) 研究旅游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发展壮大旅游业的思路及对策措施。 (二十四)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研究(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提出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的思路,对策措施 (二十五)新时期伊犁州直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扶贫办) 研究州直扶贫工作现状,分析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新时期州直扶贫开工工作思路、对策、措施。 五、重点专项规划和承担单位 自治州各重点专项规划是“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承担单位要按照分工和要求,及时提交符合区情、操作性强的规划,为总体规划的编制奠定扎实的基础。 (一)自治州科技发展规划(科技局) (二)自治州城镇化建设发展规划(建设局) (三)自治州环境保护规划(环保局) (四)自治州旅游业发展规划(旅游局) (五)自治州土地资源开发和利用规划(国土资源局) (六)自治州商品流通建设规划(经贸委) (七)自治州物流发展规划(经贸委) (八)自治州交通发展规划(交通局) (九)自治州煤炭开发和利用规划(煤炭管理局) (十)自治州电力建设发展规划(电力公司) (十一)自治州水利建设发展规划(水利局) (十二)自治州种植业发展和特色农业区域布局规划(农业局) (十三)自治州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牧局) (十四)自治州林业发展规划(林业局) (十五)自治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局) (十六)自治州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卫生局) (十七)自治州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文体局) (十八)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计生委) (十九)自治州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局) (二十)自治州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一)自治州工业发展规划(经贸委) (二十二)自治州信息化发展规划(信息中心) (二十三)自治州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国土资源局) (二十四)自治州人力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人事局) (二十五)自治州扶贫开发规划(扶贫办) (二十六)自治州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水利局) (二十七)自治州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广播电视局) (二十八)自治州外经贸发展规划(外经贸局) (二十九)自治州粮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粮食局) (三十)自治州招商引资发展规划(经协办、招商局) 六、“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与安排 (一)组织领导 “十一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是政府和全州各族人民的大事,务必引起各级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为此,决定成立自治州及州直“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自治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柯赛江州党委副书记、州长 副 组 长:刘学虎州党委副书记 杨玉军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铁力瓦尔迪塔城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毛肯阿勒泰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金海明州党委秘书长 安平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赵永龙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赵霞州经贸委主任 衡印旭州统计局局长 莫合甫尔州财政局局长 王步江州体改委主任 刘军州建设局党组书记 候继东州水利局局长 贺天鹏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李学贤州畜牧局党组书记 王新犁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王凤萱州外经贸局局长 高江淮州交通局局长 樊占元州人事局党组书记 丁军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王友文州教育局党组书记 郑以俭州科技局局长 阿义顶州卫生局局长 阿不都热依木州计生委主任 刘水州民政局局长 谢汉生州文体局局长 朱新生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艾赛提州粮食局局长 朵振国州旅游局局长 洪东升州环保局党组书记 坎吉汗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崔积成州供销社主任 王三太州经协办党组书记 谢世安伊犁电信公司总经理 候本智塔城地区计委主任 叶林阿勒泰地区计委主任 自治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 办 公 室主任:赵永龙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李家新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兵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依明江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古丽娜孜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塞甫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党良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何智慧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纪检组长 办公室职责:办公室在自治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研究制定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宏观政策措施,负责指导各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协调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中重大问题,承担自治州有关“十一五”规划和各重点专项规划编制的其它事宜。 自治州州直“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玉军州党委常委、常务副州长 副 组 长:金海明州党委秘书长 安平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卢晓峰兵团四师师长 王全胜兵团七师师长 赵永龙州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成员单位:赵霞州经贸委主任 衡印旭州统计局局长 莫合甫尔州财政局局长 王步江州体改委主任 刘军州建设局党组书记 候继东州水利局局长 贺天鹏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李学贤州畜牧局党组书记 王新犁州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 王凤萱州外经贸局局长 高江淮州交通局局长 樊占元州人事局党组书记 丁军生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 王友文州教育局党组书记 郑以俭州科技局局长 阿依顶州卫生局局长 阿不都热依木州计生委主任 刘水州民政局局长 谢汉生州文体局局长 朱新生州林业局党组书记 艾赛提州粮食局局长 朵振国州旅游局局长 洪东升州环保局党组书记 坎吉汗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崔积成州供销社主任 王三太州经协办党组书记 谢世安伊犁电信公司总经理 唐敬国兵团四师计委主任 熊鹏举兵团七师计委主任 自治州州直“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州发展计划委员会。 办 公 室主任:赵永龙(兼) 办公室副主任:李家新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兵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依明江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古丽娜孜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塞甫拉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张党良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何智慧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纪检组长 办公室工作人员:段平、吴江森、徐建平、盖明忠、顾丛林、马军、何燕、乔斌锋、郭庆、贾娜提、夏鼎堂、李星辉、苗中伟 “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由州计委牵头组织进行,各专项规划由各有关部门负责编制。各县市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一位领导专门负责规划工作,组织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切实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时间安排 1、自治州“十一五”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从2004年2月份开始到3月底,完成课题的设置、分工和组织工作;到2004年8月底完成“十一五”总体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到2004年年底完成“十一五”总体规划基本思路,上报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2005年6月底完成州直及塔城、阿勒泰地区“十一五”规划,2005年12月底完成自治州“十一五”规划纲要,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经充分衔接和论证后,报自治州党委人民政府审定;2006年初提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审议。 2、各专项规划从2004年2月份开始,5月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自治州计委确认。各部门根据确认的专项规划方案,各自开展调研和规划的工作,2004年6月底提出规划思路,2005年2月底完成规划,2005年6月底完成专项规划的衔接、论证工作。2006年初报州政府批准、公布,并报州计委备案。 3、各地区、各县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可参考自治州规划编制要求,于2005年6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经费 为全面深入地搞好自治州“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按国家拟颁布的《规划编制条例》要求必须足额保证规划工作经费,自治州人民政府将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各地区、各县市、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的工作任务,安排必要的规划编制工作经费和规划论证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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