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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自治州国土资源局编制的《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二月十七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一、2003年州直地质灾害概况 2002年12月以来,由于伊犁河谷连降大雪,积雪在出山口处深达20-40cm。加之2003年气候反常,出现了暖冬现象,在寒潮、冰雪融化、暴雨等各种异常气候的影响下,伊犁河谷地质灾害频繁发生,同时还孕育了更多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使州直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一步加大。据2003年统计,州直共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47起,共造成 2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27.04 万元。其中崩塌灾害3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3万元;滑坡灾害34起,造成1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63.26万元,滑坡-泥石流灾害4起,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0.4万元;泥石流灾害6起,直接经济损失26.08万元。灾害发生地仍以东四县为主,且更为频繁和集中。据统计资料表明主要集中在上半年,并且由于暖冬,地质灾害的发生已没有冬春之分。2003年全国第一起突发性地质灾害就发生在新源县。2003年1月7日,新源县阿热勒托别乡发生山体滑坡,造成3人死亡,毁坏房屋及棚圈530平方米,冲毁草垛11垛,掩埋羊160只、牛32头、马25匹,直接经济损失100多万元。此外,2003年12月1日昭苏县发生的6.1级地震,使该县及周边地区潜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隐患进一步加剧。如2003年12月14日对巩留县吉尔格郎乡沙尕村滑坡隐患点调查发现,昭苏县地震后,使原滑坡隐患处产生了新的弧长约80米的裂缝,加剧了该地段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2003年地质灾害与2002年相比,地质灾害的发生地段基本一致。灾情方面,巩留县发生地质灾害36起,造成 10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43.64 万元;新源县7起,造成1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65.40 万元;特克斯县4起,直接经济损失16万元;伊宁市1起,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各县市中,巩留县发生地质灾害最多,占总数的75%,伤亡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新源县虽然发生灾害次数不多,但死亡人员和经济损失却较严重,应该引起重视。其他县市地质灾害灾情相对比较轻。相比之下,2003年直接经济损失比上年度减轻很多,但人员伤亡却比上年度增加。其原因除自然因素外,与当地居民人为的不按计划搬迁实施,或搬走后又私自返回的违规行为有直接关系。 通过灾后和汛后地质灾害调查及后期的补充调查,各县市地质灾害隐患点险情普遍加重,特别是巩留县新增隐患点20余处。其中在东买里乡、良繁场发现3处滑坡隐患,而2001年前巩留县的东买里乡和良繁场从未发生过地质灾害,可见地质灾害的发生范围有扩大趋势。 二、自治州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 伊犁河谷出露地层为古生界志留系、石炭系、二叠系、中生界侏罗系,新生界第四系地层。其中第四系黄土广泛分布于伊犁河谷中低山区,极易产生滑坡。此外,在地质构造上,伊犁谷地属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带的伊犁地块,主要有尼勒克深断裂和阿瓦提深断裂。新构造运动活动强烈,境内地震动峰值在0.2-0.4g之间。伊犁河谷属地质灾害高易发区,主要集中在横贯新源、巩留、特克斯、尼勒克等县南北两侧的中低山带,这一地带主要是牧业草场和牧民定居地。由于该地带地形地貌变化大,地形陡峻,水系发育,地表黄土覆盖广,土层厚,加之冬季积雪厚度大,受暖冬天气影响,汛期降水量又多,诸多因素决定了伊犁中低山区域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的局面。 根据全球气候变化和往年地质灾害发生变化规律以及2003年伊犁州直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分析预测,2004年汛期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仍以东四县为主,主要在以下地段: 巩留县的莫乎尔乡、吉尔格郎乡南部中低山黄土发育区以及塔斯托别乡南侧伊勒给代沟地段、东部中低山区的达根别里北侧山区、莫乎尔山间盆地、大小莫乎尔沟、博图沟及西部山区伊什格里克山伊里格代沟。莫乎尔农场、牛场、东买里乡、良繁场、阿尕尔森乡及野生核桃自然保护区。 新源县以东、以南山区,阿乌拉勒山中山区及黄土覆盖的低山丘陵区,特别是则克台镇、阿勒玛勒乡、阿热勒托别乡、那拉提镇、吐尔根乡、别斯托别乡以及卡普河石灰岩矿等地段。 特克斯县沿特克斯河以北的乎吉尔图蒙古乡、喀拉达拉乡、托斯曼牧场、二乡和齐勒乌泽克乡的苏阿苏-乌尔塔米斯林区以南中低山丘陵区,北山阿克塔斯以西基岩山区、军马场-六乡政府、喀拉达拉牧场南山坡一带以及特克斯县西北中低山区的萨尔阔布-莫因台一带和穷库什台、库尔代河两侧。 尼勒克县喀什河南北两侧的低中山丘陵区、315省道临坡段、喀什河北侧的卡因德萨依、泊鲁尔萨依、阿尔桑萨依、吐鲁更恰干、阿勒沙郎、塞口阔拉、卡普契克、乌拉斯台、巴颜郭楞、萨尔布拉克、巴勒尕依铁、阿克布早、胡吉尔、恰奇沟、莫托沟等沟谷中下段;克其克喀拉苏、苏布台苏、剥体提塔拉、博尔博松等沟中上段及苏布台乡五村,217国道独库公路两侧,赛尔卡萨依、特洼萨依、蒙克特萨依中上段,尼勒克河上段、吉仁台、科蒙乡、72团等煤矿采空区。 伊宁市主要在北部中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的巴彦岱镇苏勒阿勒玛塔村、英也尔乡的南台子沟和界梁子牧场、干沟、铁厂沟、喀拉巴斯套沟的煤矿采空区。 伊宁县的库尔萨依山、契尔格山、科克乔克山以南的博尔博松沟、布列开沟、库鲁斯台沟、曲鲁海沟、克孜勒布拉克沟、喀赞其沟的中上游中低山丘陵区一带以及阿西-潘津布拉克沟山间河谷两岸。 察布查尔县的扎克斯台乡、琼博乐乡小博乐沟、索墩布拉克沟、67团、种羊场、阔洪齐乡、海努克乡、扎库齐牛录乡、奶牛场,坎乡苏阿苏沟、阿勒玛特沟矿区及扎格斯台矿区、昭察公路山区段。 昭苏县的切特米斯沟、查尔布拉克沟、乌宗布拉克沟、特克斯河二级阶地、木子德萨依沟、阿克牙子沟、木扎特沟等中上游地段。 霍城县以北中低山丘陵区的大西沟、果子沟、萨尔布拉克沟等山区段。 三、自治州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预测、预警及防治建议 根据新疆地质环境监测院对伊犁州直八县一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所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并依据每一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制定出防灾措施,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要求各级政府一定要把防灾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负责人,并逐级与责任人签定责任书。其中: 巩留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89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良繁场不稳定斜坡威胁1户5人;吉尔格郎乡沙尕村后山坡滑坡隐患直接威胁滑坡下方21户98人的生命和114.33万元的财产,一定要特别重视。根据调查建议2004年1-3月应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在此基础上有牲畜的每户留一人看护牲畜,其余人员一律避让撤离。3月后,地温渐暖,冰雪消融,是地质灾害的高发期,全部人员及牲畜撤离。搬迁地址一定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作,避免再次受到威胁。2003年在阿勒玛勒萨依、苏勒萨依、窝沙安得萨依、莫吐库尔萨依牧民的春草场、冬窝子零星的居住点以及沙尕村、去塔里木的小吉尔尕朗河谷,又新增滑坡和不稳定斜坡隐患13处,由于这里山体陡峭,沟谷狭窄,有黄土分布,一旦发生河道及牧道堵塞,要及时清淤,疏导河流,避免形成溃坝式泥石流,要严格执行春季放牧人员进入时间。此外,对卓勒萨依、塔斯托别乡伊里给代沟、胡拉夏沟等滑坡隐患也要严格按防灾预案的要求去落实。 新源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138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阿拉勒托别镇八大队阿克萨依黄土滑坡隐患,潜在威胁9户人家40人以及牲畜财产安全;阿拉勒托别镇八大队牧业5小队不稳定斜坡隐患威胁2户13人,按防灾预案建议要求,需整体搬迁,避免灾害的发生造成损失。此外,则克台萨依的滑坡-泥石流堆积形成的堰塞湖,直接威胁着下游居住的17075人的安全,情况十分危险,虽制定了应急处理方案,但尚未从根本上予以治理,应该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和治理,防治灾害的发生。 尼勒克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60 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学校东南侧滑坡隐患对7户居民造成威胁,苏布台乡博尔博松五村、科蒙乡吉林台水电站北岸、克孜塔斯队、胡吉尔台农机站等滑坡、不稳定斜坡的隐患,因此要按防灾预案的具体要求建议进行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特克斯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92 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乔拉克铁热克乡莫音焦村太格塔斯沟不稳定斜坡,威胁4人,财产6万元;喀拉达拉乡牧业一队科克不拉克滑坡隐患威胁15户牧民,75人,财产62万元;特别是特克斯县的二乡、托曼斯牧场、齐勒乌泽克乡在2003年4月30日发生滑坡后,除破坏草场外,又进一步增加了该隐患区内120户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性。因此,要按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伊宁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35 份。特别是新增的灾害隐患,如博尔博松沟内契尔格支沟中的卓路萨依隐患滑坡群,潜在对沟内牧民生命财产的危害;曲鲁海沟上游的那陵萨拉沟滑坡隐患点近十处,大部分牧民在沟口建有毡房,滑坡引发的泥石流将危害到牧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阿西-潘津布拉克沟上游的克峡系沟内阿希金矿盘山道下方滑坡隐患点危害一户牧民家的安全;阿西-潘津布拉克沟下游的潘津布拉克村六组居民点后山滑坡隐患,危害坡下六户居民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因此,要按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察布查尔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30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坎乡苏阿苏沟坎乡扶贫煤矿滑坡隐患,威胁2户8人;阔洪齐乡政府桥头西侧崩塌隐患,威胁4间房和8人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按各地质灾害隐患点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昭苏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19 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胡松图哈尔逊乡阿卡沟滑坡隐患威胁1户6人生命与财产安全;乌尊布拉克乡木斯村木斯沟、切特米斯沟滑坡群隐患,威胁到80多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要按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伊宁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14 份。特别是新增的滑坡隐患,如巴彦岱镇铁厂沟及铁厂沟煤矿一号风井处河岸坍塌隐患,威胁40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应按照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霍城县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有37份。特别是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如大西沟上游比尔妻青布拉克支沟3处滑坡隐患危及到居住在沟口两侧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果子沟松树头下312国道K4740-K4741段滑坡隐患,威胁道路运输安全和坡下牧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一定要按照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具体防灾预案进行逐点落实,该搬迁的尽快搬迁,抓好每一个隐患点的预警、预报及应急避让措施,避免人员伤亡。 四、建立自治州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一)地质灾害分级 地质灾害分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和特大级。具体标准如下: 1、一般级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不大者; 2、较大级 因灾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社会影响较大者; 3、重大级 因灾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者; 4、特大级 因灾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社会影响极大者。 (二)速报要求 速报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县为基础。 具体要求: 1、发生一般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州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上报,并由县组织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2、发生较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于24小时内上报州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由自治州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将详情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 3、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迅速上报州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并同时上报自治区主管部门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自治区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并将详情上报国务院主管部门; 4、发生特大级地质灾害,所在县人民政府应迅速上报州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时上报自治区和国务院主管部门,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委托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及时调查和作出应急处理。 (三)速报内容 1、在24小时内提交的速报材料要求反映的内容如下: (1)地点:县(市)、乡(镇)、村(沟); (2)灾害地点经纬度精确到秒; (3)灾害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灾类型:要确切、清楚地说明发生的是哪一种地质灾害; (5)死亡人数; (6)财产损失总计(万元),包括:①毁房:间数;②毁田:亩数;③毁草场:亩数;④毁公路:米数;⑤毁棚圈:平方米数;⑥毁林木:棵数;⑦牲畜死亡:头数。 (7)灾害发展活动趋势:是继续活动还是已经静止; (8)当地政府采取的救灾措施。 2、地质灾害应急调查结束后,应及时提交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位置,包括行政区、县、镇、乡、村等; (2)发生时间、伤亡人数; (3)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可能的间接经济损失; (4)地质灾害类型; (5)地质灾害规模; (6)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包括地质条件和诱发因素(人为因素和自然因素); (7)发展趋势; (8)已经采取的防治对策、措施; (9)今后的防治工作建议。 五、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要求 由于伊犁州直地质灾害的发生已不分季节,因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2004年汛期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要提前到年初,依照已编制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进行部署和落实。主要措施及要求是: (一)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沙吾提别克自治州副州长 副组长:朱马什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赛尔江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沙玛尔汗州畜牧局局长 波拉提别克州农业局局长 巴科梯夫州林业局局长 侯继东州水利局局长 解修产州气象局局长 宋德华州财政局副局长 伊沙州民政局副局长 王建平州科技局副局长 常孝胜州旅游局副局长 安建胜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安建胜同志兼任。 (二)定期派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检查组,对各直属县市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检查县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落实情况、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群测群防网络建设运行情况、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情况。 (三)尽快落实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对受威胁的人员和财产,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的要求分别实施搬迁和避让。对人员受到威胁的隐患点,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避让措施,要设立警示标志,向受到影响范围内的人员明示预警信号,告知避灾方法、撤离路线、安置地点,同时加强地质灾害的巡查检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记录,发现隐情及时预报。 (四)建立健全并进一步落实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执行好防灾责任制,汛期值班制度,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对重要灾害隐患点,逐点落实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村(组),并签定责任书,明确具体责任人。 (五)认真编制本行政区域2004年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对处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地段的农牧民,要及时做好搬迁工作。要密切注意气象变化和区域灾害形成的趋势,发现险情及时疏散危险区人员,并组织好抢险救灾工作。 (六)各县市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起县市、乡(镇)、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体系和应急抢险队伍,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工作到位,责任到人。对于发生的地质灾害,依据地质灾害的分级和灾情上报时限要求,做到速报情况准确,内容详实,上报迅速,确保灾情调查和应急处理及时到位。 (七)尽快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网络。各级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要迅速落实到各乡(镇)、场、村和单位及个人,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指定专人在降雨及雨后对斜坡体进行观察,发现异常(裂缝、下滑)及时呼叫转移避灾。 (八)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对本行政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对各乡(镇)场、村及单位监测人员进行监测培训,确保监测人员对灾害体监测的准确性。 (九)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御的宣传力度,提高农牧民防灾减灾意识,尽可能降低地质灾害所造成的损失。 六、培训计划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巡回检查计划 2004年初,州国土资源局要对各县市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员及群测群防人员进行相关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监测人员防灾减灾的能力。 2004年3-4月,州国土资源局要对各县市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回检查,在巡查的同时,对各县市、乡(镇)、场的负责人和监测人员进行培训,使监测人员掌握灾害体的各种监测方法,灾害体记录及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同时检查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给予协调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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