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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设立州直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委员和联络员及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自治州直属各县市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直属机构,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必须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按照自治区的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自治州人民政府决定设立州直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和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并建立联络员联系会议制度。现将兼职委员和联络员名单及联席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州直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 郑以俭 州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凤萱 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 刘水 州民政局局长 刘宇平 州民宗委党组书记 王宝生 州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 贺天鹏 州农业局党组书记 李学贤 州畜牧局党组书记 斯拉木哈孜 州工商管理局局长 衡印旭 州统计局局长 阿义顶 州卫生局局长 郑杰 州人民政府扶贫办主任 宋德华 州财政局副局长 张歌平 州人事局副局长 沙巴海提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热孜燕 州妇联副主席 古丽娜孜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杨勇 州教育局副局长 博拉提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秀德 州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梁新渊 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主任 二、州直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名单 刘爱民 州科学技术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勇 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绪夫 州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加玛丽 州民宗委办公室副主任 石岩 州广播电视局计生协会秘书长 冯义东 州农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马龙 州畜牧局办公室主任 孟庆萍 州工商局组教处副处长 曲月玲 州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郭金寿 州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 朱伊存 州政府扶贫办综合业务处副处长 李笑寒 州国资局办公室主任 陈跃 州人事局办公室副主任 陆文利 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库尔班布 州妇联儿童部部长 顾丛林 州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发展处处长 古丽 州教育局主任科员 王伟平 州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管理处干部 马玉英 州公安局政治部干部 席玲 霍尔果斯口岸管委会社会事业发展局副局长 三、州直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 (一)各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及州计生委两个业务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二)联席会议由州计划生育委员会召集,各联席会议成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会议。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中央和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工作部署;通报州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各兼职委员单位及本系统与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工作情况;协调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政策和工作。 (四)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的责任和权利 1、责任:协助州计划生育委员会与本部门建立密切的工作联系,互通工作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协助本部门兼职委员协调、督促和指导本系统与各级计划生育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参加州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联席会议。 2、权利:检查了解州直各县市及各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向本部门领导和州计划生育委员会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参加州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获得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有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为了保证联席会议的效果,方便联络员的工作,州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处(室)在平时工作中应注意加强同对口的兼职委员单位联络员的联系,及时向其通报中央、自治区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以及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业务工作情况,定期寄送有关重要文件、资料,随时提供工作便利。

二○○三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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