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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颁发部门】 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渝价[2003]40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你校《关于请求调整毕业办证费标准的请示》(渝电大校发 [2003]47号)收悉。由于证书印刷成本和费用上升幅度较大,根据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证收费标准调整为每证40元。调整后的毕业证费在学费中列支,不得向学生收取,由各分校、工作站上交市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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