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法律法规查看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州纠风办《关于强化纠风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为营造良好的投资软环境,促进自治州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州人民政府同意州纠风办提出的《关于强化纠风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安排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强化纠风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安排意见 (州人民政府纠风办2003年7月10日)
为了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自治州投资软环境的实际,现就强化纠风工作,进一步改善投资软环境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建立投资软环境监测评价体系。今年,州政府在适当时间召开座谈会,听取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业经营者对当地投资软环境和行政执法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并由州政府纠风办于7月份开始,组织不同层面的投资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管理、工作效率、服务质量、执法水平、政策落实情况等工作进行评价。监测评价活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被监测评价的重点单位。根据社会和群众的关注程度以及与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的要求,确定国税、地税、土地、工商、质监、建设(城管、环卫、供水、供暖等)、卫生、经贸、公安、环保、劳动、交通、教育(含中小学校)、消防等14个行业为监测评价重点单位。 2、监测评价的主要内容。为了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被评价单位在改善投资环境方面的具体工作状况。在评价内容上,将服务态度、“吃、拿、卡、要”、“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和办事拖拉、无故刁难、相互推诿扯皮等热点问题作为评价的重点。 3、参评的主体。为全面客观地反映各执法执纪部门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工作中的实际情况,确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老干部、行政事业单位、国家公务员、城镇居民、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农牧民等层面的代表为参评人员。根据被评价各单位的服务范围和对象,各县参评代表不少于100人,各市参评代表不少于500人,使参评人员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充分地反映出不同层面性的意见建议。 4、监测评价的主要形式。评价活动以发放调查问卷为主,同时开展座谈、暗访等形式。州纠风办根据参评代表的不同层面和各执法部门的业务特点,有所侧重地设计不同类型的调查问卷,列出与改善投资环境密切相关的若干问题开展评价。 5、监测评价结果的应用。监测评价等次为好、一般、差(不合格)。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单位改善投资环境工作和主要领导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风目标责任制考核之中。评价为不合格的单位,除通报批评外,其行政主要领导要向州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限期整改。当年,该单位和主要领导不予评先选优。条管单位评价为不合格的,还要将评价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确实存在的问题不认真整改的,连续两年评价为不合格的,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的规定,对有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6、监测评价的监督检查。监察、纠风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定期对各单位执法以及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通过建立投资软环境监测评价体系,重点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自身管理、内强素质、外塑形象,让群众满意和放心。 二、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制度。推行权力运行的过程公开,把政务活动和干部的施政行为摆在群众面前,让群众来评判和监督。在实施政务公开中,各县市、各部门要依照伊州政办[2001]93号文件要求,坚持与时俱进,根据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群众的需要,适时提出政务公开的内容和要求,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不断完善和规范各部门义务监督员工作,进一步规范权力运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办事透明度。对于有关单位、个人要求行政执法部门和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提供有关行政执法的类别、执法权限、执法范围、执法程序等法规、政策、规定文件的,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都应当积极予以提供。对拒不实行政务公开或假公开的主要责任者,要通过诫免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责任追究等手段严肃处理,进行责任追究。 今年,在州直机关全面实施政务公开的基础上,州计委、经贸委、农业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公安局、建设局、水利局、民政局、畜牧局、劳动局、国土局、质监局、药监局、旅游局、环保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事局、文体局、电力局等23个签订2003年纠风目标责任书的部门要重点抓好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各县市要重点抓好政府本身的政务公开。重点是事权、财权、人权的公开,包括县级政府的重大决策和行政审批情况,县级政府财政预、决算情况,大额度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重要物资政府采购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录用、评先表模以及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等。 三、实行办文办事限时承诺制。州计委、经贸委、外经局、土管、工商、地税、国税、劳动、消防、环保、电力、质监、卫生、建设(城管、环卫、供水、供暖)等单位要将本部门受理范围内事项的办事依据、办结时限、服务质量、标准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向社会做出承诺。州电视台、报社等要开设专栏,安排以上单位领导就本部门承诺的事项、时限、保障措施等向社会公布,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落实政务公开和实行办文办事承诺制,重点解决好政府机关透明度不高、群众难以监督的问题。 四、大力开展行风示范窗口创建工作。行风示范窗口建设重点要在执法执纪部门面向社会、群众的工作部位和能够体现伊犁州形象的服务性机构开展。今年,公安、建设、工商、税务、交通、电力、水利、质监等行业要结合各自的业务特点,按照政治坚强,班子团结;队伍过硬,爱岗敬业;制度健全,监督到位;办事公开,透明度高;承诺服务,违诺必究;便民利民,服务周到;争先创优,群众满意等七项标准,建设若干个行风建设示范窗口。通过行风示范窗口建设,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和提高服务功能,提高部门的办事效率,以点带面,推动整个行业的风气全面、健康的发展。8月底以前,纠风办将依照《自治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申报考核及监督管理办法》组织验收,并对通过问卷调查进行民主测评,群众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窗口,予以挂牌表彰。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实行“年度复查,动态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复查和测评,以便及时全方位掌握示范窗口的建设情况,复查不过关的予以摘牌。 通过行风示范窗口的创建工作,重点解决好脸难看,话难听等政府机关及人员形象不佳的问题。 五、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各种项目审批中的不必要环节,积极推行“一厅式办公”和“一站式服务”,做好审批和管理的全过程服务。要 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端正部门行风上下功夫,从具体、细致的工作入手,积极清理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和收费项目,制定统一的审批样本。二是建立健全“一厅式办公”的后续监管制度。要避免办公大厅成为报告、文件收发站,应当由办公大厅审批的事项,仍需拿回原部门办理,使“一厅式办公”流于形式。三是强化行政审批制度,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坚持权力与责任的统一,建立“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伊宁市、奎屯市、霍城县作为“一厅式办公”的重点试点县市,要积极创造条件,根据相近业务特点,在本辖区内设立一至若干个行政审批“一厅式办公”场所,实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集中审批,分头办结的做法。其他县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此项工作。 州直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各县市的“一厅式办公”,把应属州级部门审批管理的事项,通过委托或派员进驻联合办公等形式,最大限度地下放到“一厅式办公”场所办理,确保“一厅式办公”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通过“一厅式办公”等,重点解决好办事难,行政审批环节多、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六、建立由纠风领导小组牵头,各有关执法执纪部门领导参加的联系(联席)会议制度。联系会议重点协调解决在改善投资软环境工作中各相关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检查、重复收费罚款,该下放的权力不下放等问题,以及其它影响经济发展的有关事宜,根据自治州实际,确定相关部门的权限范围。范围一经确定,各部门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今后,凡是职能交叉的部门开展执法活动,应以先进入执法的部门为主,职能交叉的相关部门协助配合,检验结果共同利用,不得重复收费,对同一问题重复处罚。州监察局、纠风办负责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保证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相关阅读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