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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商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生猪产销情况和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1987]7号

【颁发时间】 1970-08-19

【实施时间】 1970-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国务院同意商业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生猪产销情况和安排意见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去年以来,集市粮价上涨,已经影响到一些地区猪禽蛋的生产和供应,必须引起重视。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生产和经营,以繁荣市场,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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