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发部门】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黑龙江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黑龙江省关于违反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法规的处罚规定》和《黑龙江省鲜奶质量管理规定》业经二00三年六月九日省人民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废止,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废止。
手机扫一扫手机浏览移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