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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期间噪声污染整治的通告


【颁发部门】 海口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今年高考即将来临,为了防止和减少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9日止,海口市辖区内产生各种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应加强治理,禁止产生超标噪声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严禁使用高音广播喇叭;严格控制机动车喇叭噪声扰民。违者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依法监督管理,并对噪声污染从快从严处治。 特此通告

海口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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