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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制定外埠产小包装食盐我市销售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市盐业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报“非典时期”外省急调北京市场符合膜装精制盐价格的请示 》(京盐业发[2003]7号)收悉。为保证市场供应,缓解供求矛盾,满足市民生活消费需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外埠产复合膜装精制盐(一级),执行北京市销售价格。 2、外埠产500克复合膜装精制盐(二级)批发价格每吨 1520 元;零售价格每袋0.90元。 3、此价格自发文之日起试行一年。
二00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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