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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市进一步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预防非典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部门】 乌鲁木齐市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乌政办[2003]70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人民团体、各县级企事业单位、大中型企业,中央、自治区、兵团驻乌各单位: 近一个月来,我市广泛开展了爱国卫生月活动,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得到了一定的改善,有力地配合了我市的防治非典工作。但是,通过5月12日检查发现,全市仍存在许多卫生死角,城乡环境卫生仍需进一步治理整顿,预防非典的形势依然严峻。市人民政府决定,全市在5月13日、14日、15日三天继续开展爱国卫生突击活动,要求全市各部门、各单位、全体市民紧急行动起来,全民动手,将全市城乡结合部、建筑拆迁工地、各类市场、背街小巷、单位、居民区的综合卫生、餐饮业的食品卫生、环境卫生,公共场所的综合卫生彻底整治干净。5月16日全市将再次进行检查,对整治不力、达不到要求的单位、部门将依照《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市容环境管理条例》进行严肃处罚,并在全市新闻媒体上曝光。

200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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