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各电视剧制作单位: 现将国家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管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文件精神,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电视剧规划、生产工作。 我局今年将继续按照广电总局要求,严把题材规划关。凡未经总局批准立项剧目,一律不得先行开拍,因故需变更剧名、集数和制作机构的,须及时报我局,说明立项时间和变更理由。 根据总局新的电视剧月报备案办法,从今年开始,各制作单位无须再报月电视剧制作情况备案表,只把每部电视剧的“北京市广播影视行政审批项目申请表”填写完整即可。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广播影视行政审批项目申请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剧管理的通知(略)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
二00三年二月十日
附件: 北京市广播影视行政审批项目申请表
申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办审批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广播电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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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名││长度│分× 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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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许可证号││题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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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更改剧名│原名:│规划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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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拍时间││完成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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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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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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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剧│姓名│国籍(地区)│ 导演 │姓名│国籍(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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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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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片人│││制片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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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出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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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单位││制作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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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男)│ 国籍 │姓名(女)│ 国籍 │
│主要演员││(地区)││(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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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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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饰││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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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人授权书│页│片头片尾完整字幕│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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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材料│合作制作协议书│页│分集梗概│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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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晰完整样带│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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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电话│传真│手机│
│持证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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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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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
│审││
│机││
│构││
│初││
│审││
│意││
│见│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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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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