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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2年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 黔府办发[2003]6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2002年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城乡规划是指导、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城镇发展规划的编制和依法实施作为城镇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来抓,坚持以科学规划为龙头,抓好贵阳等区域中心城市和以县城为重点的100个小城镇建设,大力加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和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和景区各项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城乡建设、管理水平,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旅游大省,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三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2002年城乡规划执法检查情况及整改工作的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2002年9月中旬至10月中旬,省人民政府组成检查组对贵阳等13个设市城市、镇远等9个县城以及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2002年10月下旬,建设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联合检查组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和城乡规划、风景名胜区保护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抽查了贵阳、遵义两市和黄果树、红枫湖两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现根据部、省检查情况,就有关工作提出整改意见。 一、检查情况 从部、省检查情况看,我省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城乡规划工作,坚持把城乡规划作为调控和引导城乡建设的基本手段,强化规划的权威性,及时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实施中的重大矛盾和问题,城乡规划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一)规划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干部群众的规划意识明显增强。各级政府及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每年4月的城市规划宣传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干部群众规划法制观念明显增强。各地普遍推行了城市规划管理公开制度,向广大群众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对规划实施起到了较好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二)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加大了规划管理的力度。各地根据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普遍将新区、开发区纳入城市统一规划,扩大了规划的覆盖范围,增强了规划的完整性。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都匀等城市设立了城市规划管理局,城乡规划管理体制逐步理顺,执法主体进一步明确,管理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规划体系逐步完善,增强了规划的科学性。《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城市总体规划第二轮修编全部完成,第三轮修编已经启动,设市城市和县城详细规划覆盖率逐步提高。 (四)规划法制建设逐步加强,违法建设得到有效处理。各级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和完善了地方规章制度,逐步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制度,严格执行“一书两证”规划许可制度,普遍建立了规划监督检查队伍,加大了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查处力度。2002年1至10月,全省共查处违法违规建筑75万多平方米,其中拆除近58万平方米,违法违规建设得到初步遏制。 (五)风景名胜区规划和保护得到加强。《贵州省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全省8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已有7个完成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5个已经国务院批准。各主要风景名胜区的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计划推进,同时,依法查处了一批景区违法违规建设的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城市规划指导思想存在一定偏差。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资源、城市基础设施的实际,盲目追求大广场、宽马路,超标准建设政府大楼等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造成了人力、资金和土地资源的浪费。有的城镇城区现状人口仅6万人左右,建设了5万多平方米的大广场;有的县城现状人口不足10万人,违反总体规划建设了40米红线的道路。 (二)违反规划和随意调整规划现象时有发生。如贵定县火车站广场房地产开发项目违反规划建设问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报已经三年,省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多次到县监督执行,但问题至今未予解决;贵阳市云岩区政府办公楼和乌当区林峰苑项目违反详细规划进行建设,前者占用规划绿地,后者在规划明确只能建设商业建筑的地块上建设住宅建筑;遵义市龙坑片区详细规划突破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但未按规定程序报批;铜仁市占用三江口公园绿地进行房地产开发,在铜仁地区规划委员会三次审查均未同意的情况下,仍强行批准开工,造成了不良影响。 (三)违反国家规定下放规划管理权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城市未按国家规定对开发区规划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擅自下放规划管理权,割裂城市规划的整体性,造成了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混乱。如:兴义市顶效开发区规划管理体制不顺的问题,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曾于2000年以《情况通报》(第13期)作过通报,但至今未纠正;红果开发区规划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实施管理,使盘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法实施统一管理;贵阳市将市一级规划管理权下放到了花溪、乌当、白云、小河等市辖区。 (四)规划经费不足,城市详细规划和绿地系统规划滞后。2002年,除贵阳市财政预算安排3500万元规划经费,遵义、安顺、六盘水等城市分别安排一定规划经费外,大部分城市未将规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目前,除贵阳市详细规划覆盖率可达100%以外,受经费等条件限制,其他城市和县城的详细规划覆盖率不足40%,未编制详细规划就进行建设的情况在一些城市比较普遍。全省城市城乡结合部普遍缺乏详细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的指导,农房建设无序,违法建筑屡禁不止。全省13个建制市中仅有2个城市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离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城市绿地建设方案未按规定报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查。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建设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都匀市现代城房地产开发项目16层建筑仅设一台电梯,未留消防登高面;凯里市至今仍在批准建设7至8层无电梯住宅;赤水市金华工业园在建住宅间距仅为1:0.6。 (六)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有待加强。位于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的兴隆半岛度假村30余幢别墅不符合规划,未按规定程序报批;红枫湖南湖约60户村民进行网箱养鱼,每天投料60吨左右,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影响了红枫湖的水质;赤水、龙宫等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健全;马岭河风景名胜区在未编制详细规划、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建设奇石园、峡谷公园;安龙招堤风景名胜区建设比较混乱。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造成了景区资源的破坏。 另外,全省2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9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和20个民族村镇的建设保护资金普遍不落实,个别城镇未划定历史文化保护区,也未设立保护机构。历史建筑和风貌保护指导思想存在偏差,如贵阳市青岩镇对历史建筑修复不当,随意拆建民居,部分建筑严重破坏了名镇传统风貌。
省建设厅 省监察厅 省国土资源厅 二00三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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