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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禁毒条例


【颁发部门】 贵州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文字号】 贵州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已修正


《贵州省禁毒条例》已于2002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2002年9月29日
贵州省禁毒条例 (2002年9月29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禁绝毒品,打击毒品违法活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摇头丸)、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可用于制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化学原料与配剂。 第三条禁毒工作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并举,预防为主、全民参与、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辖区的禁毒工作,实行禁毒工作责任制。 公安机关是查禁毒品和强制戒毒工作的主管部门。 司法行政机关是戒毒劳动教养工作的主管部门。 第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海关等国家机关和铁路、民航、邮政等部门,在禁毒工作中应当履行各自的职责。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禁毒教育列为学校法制教育的内容。 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禁毒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第六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和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站等媒介,应当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禁毒宣传工作,增强公民的防毒、拒毒意识。 第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无毒社区的创建工作,重点抓好禁毒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对社区吸毒人员的帮教。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禁毒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以及在禁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禁止吸毒 第十条严禁吸食、注射毒品。 严禁强迫、诱骗、教唆和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 第十一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介绍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或者以任何方式为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提供资助和场所。 文化娱乐、饮食服务、旅馆、出租汽车、房屋出租等经营单位或者业主,发现他人在其所属场所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吸毒人员在未戒除毒瘾之前,有关单位应当禁止其从事下列工作: (一)火车、机动车、飞机、船舶的驾驶、指挥; (二)与电力、煤气、石油、化工、仓库、锅炉相关的工作; (三)重要生产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的操作; (四)高空作业; (五)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生产、管理、经营、使用、运输; (六)医疗、医药、教育、金融、财务、警卫、电信、电视、互联网站和广播; (七)其他对公共安全和社会影响负有重大责任的。 第十三条有犯罪记录并已经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派出所应当重点帮教,防止其再次吸食、注射毒品。 其他已经戒除毒瘾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和近亲属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做好帮教工作。 第十四条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责任督促其戒毒。 第十五条鼓励城市社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戒毒康复治疗工作,为自愿戒毒者提供戒毒医疗服务。 社区戒毒康复治疗场所的设置,应当按照省公安机关的统一布局规划,报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任何医疗单位、诊所,未经省公安机关和省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开办戒毒脱瘾治疗业务。 第十七条在省内销售的戒毒药品,应当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八条禁止利用大众传播媒体对戒毒药品或者戒毒场所进行广告宣传。 第三章强制戒毒 第十九条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应当予以强制戒除。 第二十条强制戒毒所是公安机关依法通过行政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道德教育的场所。 强制戒毒所的设置,由省公安机关统一规划,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条对需要送入强制戒毒所的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实施强制戒毒,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得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在强制戒毒所外或者公安机关指定的医院戒毒: (一)患有急性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婴儿的; (三)年龄不满14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四)其他不适宜在强制戒毒所戒毒的。 第二十三条强制戒毒所应当根据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强制戒毒决定书》和《强制戒毒通知书》收容被强制戒毒人员。 对自愿要求到强制戒毒所戒毒的,强制戒毒所应当接收,在管理措施上区别对待,并将自愿戒毒人员的情况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第二十四条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的生活费和治疗费,由本人或者其家属承担;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在所在地人民政府划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未达到国家划定温饱线标准的,由强制戒毒所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适当补贴。 第二十五条强制戒毒所应当做好对戒毒场所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预防、监测工作。发现疫情,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并且配合做好传染病的防治工作。 第二十六条戒毒人员被解除强制戒毒后,由强制戒毒所通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向本人及其家属和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及公安派出所发出《解除强制戒毒证明书》,由其户口所在地或者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所在单位和公安派出所负责监督、管理,落实帮教措施。 第二十七条经强制戒毒所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被依法决定劳动教养的,由劳动教养管理所收容戒毒,通过药物治疗与心理矫治、参加生产劳动等方法,戒除毒瘾。 第四章禁贩禁种 第二十八条禁止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或者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含籽、壳、叶脂、苗)。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应当在贩运、走私毒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主要通道、车站、码头设置毒品检查站,查缉毒品。 第三十条禁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 查禁毒品原植物,实行分工负责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林业、农业等部门发现毒品原植物,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一条禁止饮食服务业在食品、饮料中掺入罂粟壳、籽、苗等毒品原植物或者其他毒品。 第五章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 第三十二条严禁利用易制毒化学品制造毒品。 第三十三条经批准生产、经营、进出口和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向其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并接受查验,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有毒品犯罪前科或者曾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不得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工作。 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需要购用麻黄碱类产品的,应当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报省公安机关备案。 生产、经营除麻黄碱类以外其他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省经济贸易管理部门申领特别许可证,并报市、州、地公安机关备案。 购用除麻黄碱类以外其他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一次性购用证明。 依法购用的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不得擅自出售;确需出售的,应当报经原核发购用证明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五条运输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应当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领运输许可证。 第三十六条委托承运人运输易制毒化学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时,委托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真实情况,并且随身携带相关证件与货物同行;运输许可证一证一次有效。 第三十七条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品名、数量、包装、运输工具等。填报的品名应当以本条例附件一中所列的目录为准并以中文注明。 第三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走私、贩卖毒品和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一)违反国家规定开具医疗处方、证明,骗取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的; (二)违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的; (三)使用虚假购用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 第四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出租、出借、伪造、变造、买卖由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有关的证件的; (二)伪造、变造单位介绍信、购销合同等有关证明,骗领由有关部门颁发的与易制毒化学品、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管理有关的证件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知情不报的单位或者业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可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明知是吸毒人员,在其未戒除毒瘾前让其从事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的; (二)未建立管理和报告制度,致使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 (三)安排有毒品犯罪前科或者曾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从事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工作的。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毒品原植物或者毒品及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未向公安机关申报备案或者批准,并申领有关证件,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整改,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 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禁毒工作人员在禁毒工作中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所称的易制毒化学品见附件一;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见附件二。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1994年11月29日贵州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禁止吸毒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一:易制毒化学品目录 序号/类别第一类 1麻黄碱类 21-苯基-2-丙酮(1-PHENYL-2-PROPANONE) 3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4-METHYLENEDIOXYPHENYL-2-PROPANONE) 4N-乙酰邻氨基苯甲酸 (N-ACETYLANTHRANILIC ACID) 序号/类别第二类 5醋酸酐(ACETIC ANHY DRIDE) 6三氯甲烷(CHLOROFORM) 7乙醚(ETHYL ETHER) 8甲苯(TOLUENE) 9丙酮(ACETONE) 10 高锰酸钾(POTASSIUM PERMANGANATE) 11 甲基乙基酮(METHYL ETHYL KETONE) 12 苯乙酸(PHENYLACETIC ACID) 13 胡椒醛(PIPERONAL) 14 黄樟脑(SAFROLE) 15 异黄樟脑(ISOSAFROLE) 16 邻氨基苯甲酸(ANTHRANILIC ACID) 17 哌啶(PIPERIDINE) 18 麦角酸(LYSERGIC ACID) 19 麦角胺(ERGOTAMINE) 20 麦角新碱(ERGOMETRINE) 序号/类别第三类 21 氯化胺(AMMONIUM CHLORIDE) 22 氯化钯(PALLADIUM CHLORIDE) 23 硫酸钡(BARIUM SULFATE) 24 醋酸钠(SODIUM ACETATE) 25 氯化亚砜(THIONYL CHLORIDE) 附件二:精神药品目录 (1996年1月公布) 第一类 序号/类别 名称 英文名 1布苯丙胺 Brolamfetamine(DOB) 2卡西酮 Cathinone 3二乙基色胺 DET 4二甲氧基安非他明 DMA 5(1、2-甲基庚基)羟基四氢DMHP 甲基二苯吡喃 6二甲基色胺 DMT 7二甲氧基乙基安非他明 DOET 8乙环利定 Eticyclidine 9乙色胺 Etryptamine 10 麦角乙二胺 (+)-Lysergide 11 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 MDMA 12 麦司卡林 Mescaline 13 甲卡西酮 Methcathinone 14 甲米雷司 4-methylaminorex 15 甲羟芬胺 MMDA 16 乙芬胺 N-ethyl, MDA 17 羟芬胺 N-hydroxy, MDA 18 六氢大麻酚 Parahexy1 19 副甲氧基安非他明 PMA 20 赛洛新 Psilocine, Psilotsin 21 赛洛西宾 Psilocybine 22 咯环利定 Rolicyclidine 23 二甲氧基甲苯异丙胺 STP, DOM 24 替苯丙胺 Tenamfetamine 25 替诺环定 Tenocyclidine 26 四氢大麻酚(包括其同分异Tetrahydrocannabinol 构物及其立体化学变本) 27 三甲氧基安非他明 TMA 28 苯丙胺 Amfetamine 29 右苯丙胺 Dexamfetamine 30 芬乙茶碱 Fenetylline 31 左苯丙胺 Levamfetamine 32 左甲苯丙胺 Levomethamphetamine 33 甲氯喹酮 Mecloqualone 34 去氧麻黄碱 Metamfetamine 35 去氧麻黄碱外消旋体 Metamfetamine Racemate 36 甲喹酮(安眠酮) Methaqualone 37 哌醋甲酯(利他林)*Methylphenidate 38 苯环利定 Phencyclidine 39 芬美曲秦 Phenmetrazine 40 司可巴比妥*Secobarbital 41 δ-9-四氢大麻酚及Delta-9-tetrahydrocannabinol 其立体化学变体 and its strerochemical variants 42 齐培丙醇 Zipeprol 43 安钠咖*CNB 44 咖啡因*Caffeine 45 丁丙诺非*Buprenorphine 46 布桂嗪(强痛定)*Bucinnazine 47 复方樟脑酊* 第二类 序号/类别 名称 英文名 48 异戊巴比妥*Amobarbital 49 布他比妥 Butalbital 50 去甲麻黄碱(苯丙醇胺)*Cathine 51 环已巴比妥 Cyclobarbital 52 氟硝西泮 Flunitrazepam 53 格鲁米特(导眠能) Glutethimide 54 喷他佐辛(镇痛新)*Pentazocine 55 戊巴比妥 Pentobarbital 56 阿洛巴比妥 Allobarbital 57 阿普唑仑*Alprazolam 58 安非拉酮*Amfepramone 59 阿米雷司 Aminorex 60 巴比妥*Barbital 61 苄非他明 Benzfetamine 62 溴西泮 Bromazepam 63 溴替唑仑 Brotizolam 64 丁巴比妥 Butobarbital 65 卡马西泮 Camazepam 66 氯氮卓(利眠宁)*Chlordiazepoxide 67 氯巴占 Clobazam 68 氯硝西泮*Clonazepam 69 氯拉卓酸 Clorazepate 70 氯噻西泮 Clotiazepam 71 氯恶唑仑 Cloxazolam 72 地洛西泮 Delorazepam 73 地西泮(安定)*Diazepam 74 艾司唑仑*Estazolam 75 乙氯维诺 Ethchlorvynol 76 炔已蚁胺 Ethinamate 77 氯氟卓乙酯 Ethy1 Loflazepate 78 乙非他明 Etilamfetamine 79 芬坎法明 Fencamfamin 80 芬普雷司 Fenproporex 81 氟地西泮 Fludiazepam 82 氟西泮*Flurazepam 83 哈拉西泮 Halazepam 84 卤恶唑仑 Haloxazolam 85 凯他唑仑 Ketazolam 86 利非他明 Lefetamine 87 氯普唑仑 Loprazolam 88 劳拉西泮 Lorazepam 89 氯甲西泮 Lormetazepam 90 马吲哚 Mazindol 91 美达西泮 Medazepam 92 美芬雷司 Mefenorex 93 甲丙氨酯(眠尔通)*Meprobamate 94 美索卡 Mesocarb 95 甲苯巴比妥 Methylphenobarbital 96 甲乙哌酮 Methyprylon 97 咪达唑仑 Midazolam 98 硝甲西泮 Nimetazepam 99 硝西泮(硝基安定)*Nitrazepam 100去甲西泮 Nordazepam 101奥沙西泮 Oxazepam 102恶唑仑 Oxazolam 103匹莫林*Pemoline 104苯甲曲秦 Phendimetrazine 105苯巴比妥*Phenobarbital 106芬特明 Phentermine 107匹那西泮 Pinazepam 108哌苯甲醇 Pipradrol 109普拉西泮 Prazepam 110吡咯戊酮 Pyrovalerone 111仲丁比妥 Secbutabarbital 112替马西泮 Temazepam 113四氢西泮 Terazepam 114三唑仑*Triazolam 115乙烯比妥 Vinylbital 116氨酚待因* 117氨酚待因Ⅱ号(安度芬)* 118氯芬待因* 119丙氧氨酚* 120氯胺酮 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 2、品种目录有“*”号的为我国生产的品种 麻醉药品品种目录(1996年1月公布) 序号/目录名称 英文名 1醋托啡 Acetorphine 2乙酰阿法甲基芬太尼 Acetyl-alpha-methylfentanyl 3醋美沙朵 Acetylmethadol 4阿芬太尼 Alfentanil 5烯丙罗定 Allylprodine 6阿醋美沙朵 Alphacetylmethadol 7阿法美罗定 Alphameprodine 8阿法美沙朵 Alphamethadol 9阿法甲基芬太尼 Alpha-methylfentanyl 10 阿法甲基硫代芬太尼 Alpha-methylthiofentanyl 11 阿法罗定(安那度尔)*Alphaprodine 12 阿尼利定 Anileridine 13 苄替定 Benzethidine 14 苄吗啡 Benzylmorphine 15 倍醋美沙朵 Betacetylmethadol 16 倍它羟基芬太尼 Beta-hydroxyfentanyl 17 倍它羟基-3-甲基芬太尼Beta-hydroxy-3-methylfentanyl 18 倍他美罗定 Betameprodine 19 倍他美沙朵 Betamethadol 20 倍他罗定 Betaprodine 21 苯晴米特 Bezitramide 22 大麻与大麻脂 Cannabis and Cannabis resin 23 氯尼他秦 Clonitazene 24 古可叶 Coca Leaf 25 可卡因*Cocaine 26 可多克辛 Codoxime 27 罂粟秆浓缩物 Concentrate of poppy straw 28 地索吗啡 Desomorphine 29 右马拉胺 Dextromoramide 30 地恩丙胺 Diampromide 31 二乙噻丁 Diethylthiambutene 32 地芬诺辛 Difenoxin 33 二氢埃托啡*Dihydroetorphine 34 双氢吗啡 Dihydromorphine 35 地美沙朵 Dimenoxadol 36 地美庚醇 Dimepheptanol 37 二甲噻丁 Dimethylthiambutene 38 吗苯丁酯 Dioxaphetyl butyrate 39 地芬诺酯(苯乙哌啶)*Diphenoxylate 40 地匹哌酮 Dipipanone 41 羟蒂巴酚 Drotebanol 42 芽子碱 Ecgonine 43 乙甲噻丁 Ethylmethylthiambutene 44 依托尼秦 Etonitazene 45 埃托啡 Etorphine 46 依托利定 Etoxeridine 47 芬太尼*Fentanyl 48 呋替定 Furethidine 49 海洛因 Heroin 50 氢可酮 Hydrocodone 51 氢吗啡醇 Hydromorphinol 52 氢吗啡酮 Hydrolorphone 53 羟哌替定 Hydroxypethidine 54 异美沙酮 Isomerhadone 55 凯托米酮 Ketobemidone 56 左美沙芬 Levomethorphan 57 左吗拉胺 Levomoramide 58 左芬非烷 Levophenacylmorphan 59 左啡诺 Levorphanol 60 美他左辛 Metazocine 61 美沙酮*Methadone 62 美沙酮中间体 Methadone intermediate 63 甲地索啡 Methyldesorphine 64 甲二氢吗啡 Methyldihydromorphine 65 3-甲基芬太尼 3-methylfentanyl 66 3-甲基硫代芬太尼 3-methylthiofentanyl 67 美托酮 Metopon 68 吗酰胺中间体 Moramide intermediate 69 吗哌利定 Morpheridine 70 吗啡*Morphine 71 吗啡甲溴化物及其它 Morphine Methobromide 五价氮吗啡衍生物 and other pentavalent nitrogen morphine derivatives 72 吗啡-N-氧化物Morphine-N-oxide 73 1-甲基-4苯基-4哌啶丙酸盐 MPPP 74 麦罗啡 Myrophine 75 尼可吗啡 Nicomirphine 76 诺美沙朵 Noracymethadol 77 去甲左啡烷 Norlevorphanol 78 去甲美沙酮 Normethadone 79 去甲吗啡 Normorphine 80 诺匹哌酮 Norpipanone 81 阿片*Opium 82 羟考酮 Oxycodone 83 羟吗啡酮 Oxymorphone 84 仲氨代芬太尼 Para-fluorofentanyl 85 1-苯乙基4-苯基4哌啶子基乙酸盐PEPAP 86 哌替啶(度冷丁)及其盐和制剂*Pethidine 87 哌替啶(度冷丁)中间体APethidine intermediate A 88 哌替啶(度冷丁)中间体BPethidine intermediate B 89 哌替啶(度冷丁)中间体Cpethidine intermediate C 90 苯吗庚酮 Phenadoxone 91 非那丙胺 Phenampromide 92 非那佐辛 Phenazocine 93 非诺非烷 Phenomorphan 94 苯派利定 Phenoperidine 95 匹米诺定 Piminodine 96 氰苯双哌酰胺 Piritramide 97 罂粟壳*Poppy Shell 98 普罗庚嗪 Proheptazine 99 丙哌利定 Properidine 100消旋甲啡烷 Racemethorphan 101消旋吗拉胺 Racemoramide 102消旋啡烷 Racemorphan 103舒芬太尼 Sufentanil 104醋氢可酮 Thebacon 105蒂巴因*Thebaine 106硫代芬太尼 Thinofentanyl 107替利定 Tilidine 108三甲利定 Trimeperidine 109醋氢可待因 Acetyldihydrocodeine 110可待因*Codeine 111右丙氧芬*Dexrtopropoxyphene 112双氢可待因 Dihydrocodeine 113乙基吗啡*Ethylmorphine 114尼可待因 Nicocodine 115尼二可待因 Nicidicodine 116去甲可待因 Norcodeine 117吗啉乙基吗啡(福尔可定)*Pholcodine 118丙吡兰 Propiram 注:1、上述品种包括其盐和制剂 2、品种目录有“*”号的为我国生产的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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