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漳州、泉州、龙岩、南平市房地产管理局,莆田、三明、宁德市建设局,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
根据建设部通知要求,为加强拆迁工作管理,建设部委托印制了防伪新版《房屋拆迁许可证》,我厅已向建设部统一订购。经研究,我省将于2003年2月1日起启用新版《房屋拆迁许可证》,旧版《房屋拆迁许可证》自2003年2月1日起作废。
各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自2003年2月1日起审批新的拆迁项目时,必须使用新版《房屋拆迁许可证》。各地可根据预期拆迁项目的数量到省建设厅房管处购领新版《房屋拆迁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