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热电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核定蒸汽价格的申请》已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四川省定价目录》的通知”(川价综(2002)177号)文件规定:蒸汽出厂价列为政府指导价管理。我局根据你司上报的资料和有关机构提供的对你司成本进行认证的结论,按照“保本微利”原则,经研究审定:对你司蒸汽出厂价格实行中准价管理,中准价定为每吨65元(不含税),企业可根据市场供求情况在10%的幅度内上下浮动。 以上价格从2003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