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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凤花园小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颁发部门】 南京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宁价房物字[2002]082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凤花园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的批复》(发布日期:2003年11月5日实施日期:2003年12月1日)废止

南京养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龙凤花园小区停车收费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龙凤花园小区地面停车场小汽车停车按每月每辆150元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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