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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证和固定架价格的通知


【颁发部门】 福州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榕价费字[2002]108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福州市公路运输管理处:
你局《关于调整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证和固定架价格的请示》(榕运管[2002]297号)收悉。由于制作材料的变化,造成生产成本上升,经研究核定出租车驾驶员服务监督证和固定架价格分别为13元/个和9元/面。 以上价格自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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