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车用液化石油气经营公司: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车用液化石油气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精神,现将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的零售中准价格及浮动幅度通知如下: 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中准价为每升1.98元,上、下浮动幅度为5%。 以上通知自2002年12月1日起执行。请各经营企业将执行的具体价格及时向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附:各区(县)物价局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