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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个人机动车辆征收2003年度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的通告


【颁发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字号】 京地税地[2002]545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和《车船使用牌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现将2003年度征收个人机动车辆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下简称车船使用(牌照)税)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纳税义务人: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并且使用机动车的个人为车船使用税纳税义务人。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并且使用机动车的外籍个人和港、澳、台同胞为车船使用牌照税纳税义务人。 二、申报纳税期限: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2003年1月1日至3月10日(其中含因元旦、春节两个假期向后顺延的10天),全年税款一次缴纳。 纳税期限内各区县税务机关征收点双休日不休息,在市政府规定的元旦、春节的假期期间,征收点不办公。 三、申报纳税地点:在申报纳税期限内,凡已领取车辆纳税协查IC卡(以下简称IC卡)的纳税人,可持IC卡在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和北京市商业银行所属各联网营业网点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未办理IC卡和已办理登记尚未领到IC卡的纳税人及新购、过户、逾期补交税款的纳税人,须到各地方税务机关设置的征收点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四、申报纳税手续: (一)已领取IC卡的纳税人,须持IC卡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二)未办理IC卡和已办理登记尚未领到IC卡的纳税人,须持车辆行驶证和上年完税凭证(转籍、过户车辆,还须持转籍、过户等有关证明)办理申报纳税手续。 五、应纳税额: 北京市机动车车船使用税税目税额表 ┌───┬────────────────┬────────┬─────┐ │类别│项目│计税单位│年税额│ ├───┼────┬───────────┼────────┼─────┤ │││10座以下│每辆│200元 │ ││├───────────┼────────┼─────┤ ││乘人汽车│11座至30座│每辆│250元 │ ││├───────────┼────────┼─────┤ │││31座以上│每辆│300元 │ │├────┼───────────┼────────┼─────┤ │机动车│摩托车│二轮(含轻便摩托车)│每辆│60元│ ││││││ ││├───────────┼────────┼─────┤ │││三轮│每辆│80元│ │├────┴───────────┼────────┼─────┤ ││机动三轮汽车│每辆│80元│ │├────────────────┼────────┼─────┤ ││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60元│ └───┴────────────────┴────────┴─────┘ (注:1.挂车根据乘人数或载重吨位,分别按乘人或载货汽车税额的70%计算。 2.拖拉机(含手扶拖拉机)的挂车按载货汽车税额的50%计算。 3.客货两用汽车,乘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收,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收。 4.新购、新用及复驶车辆,巾纳税人提出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相符者,可分月计税,不满十五日的不征税,满十五日的按一个月计税。) 北京市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税目税额表 ┌────┬────────────┬────────┬──────┐ │类别│项目│计税单位│年税额│ ├────┼────┬───────┼────────┼──────┤ │││10座以下│每辆│120元 │ ││├───────┼────────┼──────┤ ││乘人汽车│11座至30座│每辆│140元 │ ││├───────┼────────┼──────┤ │││30座以上│每辆│160元 │ ││├───────┼────────┼──────┤ │机动车││载货汽车│按净吨位每吨│48元│ │├────┼───────┼────────┼──────┤ │││小型二轮│每辆│20元│ ││机器├───────┼────────┼──────┤ ││脚踏车│二轮│每辆│32元│ ││├───────┼────────┼──────┤ │││三轮│每辆│48元│ └────┴────┴───────┴────────┴──────┘ (注:1.载货汽车按吨位计算税额,一吨以下,半吨以上的按一吨计算,半吨以下的按半吨汁算。 2.纳税人新购、新使用的车辆及整修复驶的机动车可分月计税。其中机动车在一个月内使用 不满十日的免税,满十日的按一个月计税。) 六、纳税标志: (一)机动车办理纳税手续后,按辆发放纳(免)税标志。 (二)机动车车船使用(牌照)税完税和免税标志一律免收标志工本费。 (三)外国驻华使馆、领馆和同等待遇的国际组织的公务人员、眷属自用的车辆,残疾人专用车、无挡风玻璃的农用车辆(拖拉机)均不发放纳(免)税标志。 七、违章处罚:对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申报和缴纳税款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2003年度个人机动车车船使用税征收地点及咨询电话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 北京市地方税务机关2003年度个人机动车 车船使用税征收地点及咨询电话 ┌───┬──────────────────────────────────────┬─────────┐ │区县│ 纳税地点 │咨询电话│ ├───┼──────────────────────────────────────┼─────────┤ │东城│北京鸿臻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东城区东四北大街126号) │64006944│ ├───┼──────────────────────────────────────┼─────────┤ │西城│西城区地方税务局私人机动车征收处(西城区新街口北大街珠八宝胡同23号)│62235564│ ├───┼──────────────────────────────────────┼─────────┤ ││西城区地方税务局新街口税务所(西直门内大街东桃园小区2号楼) │62268602│ ├───┼──────────────────────────────────────┼─────────┤ │崇文│崇文区地方税务局(崇文区体育馆西路8号) │67176620│ ├───┼──────────────────────────────────────┼─────────┤ │宣武│宣武区地方税务局(宣武区德泉胡同10号)│63529300、83543784│ ├───┼──────────────────────────────────────┼─────────┤ │朝阳│朝阳区地方税务局征收大厅(朝阳区安苑东里3区1号)│64918178│ ├───┼──────────────────────────────────────┼─────────┤ ││朝阳区私人机动车征收点(朝阳区呼家楼北街乙4号) │65920407│ ├───┼──────────────────────────────────────┼─────────┤ │海淀│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海淀区西苑操场乙3号) │62886277│ ├───┼──────────────────────────────────────┼─────────┤ ││学院路机动车检测场(海淀区学清路马家沟11号)│62842326│ ├───┼──────────────────────────────────────┼─────────┤ │丰台│北京市绿岛机动车驾驶员服务中心丰安分部(丰台区丰北路61号)│63814391│ ├───┼──────────────────────────────────────┼─────────┤ ││北京新丰汽车教练场征税点(丰台区小屯路西南坟248号京丰车管所) │68655562│ ├───┼──────────────────────────────────────┼─────────┤ │石景山│石景山区地方税务局苹果园税务所(石景山区八角北路甲14—3号重远公司二楼) │68840268│ ├───┼──────────────────────────────────────┼─────────┤ │门头沟│门头沟区滨河路60号(门头沟交通局一层大厅)│69866445│ ├───┼──────────────────────────────────────┼─────────┤ │房山│房山区地方税务局数据管理中心征收点(房山区良乡拱辰大街1号) │69378964│ ├───┼──────────────────────────────────────┼─────────┤ │燕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燕山分局征收厅(燕山高家坡路2号) │69341083、69431126│ ├───┼──────────────────────────────────────┼─────────┤ │大兴│大兴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征收点(黄村镇清源路11号)│69236009│ ├───┼──────────────────────────────────────┼─────────┤ ││大兴区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征收点(大兴工业开发区广茂大街9号管委会一楼) │61271085│ ├───┼──────────────────────────────────────┼─────────┤ │通州│通州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通州区北大街73号)│69530311│ ├───┼──────────────────────────────────────┼─────────┤ │顺义│顺义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顺义区新顺南大街35号)│694417330 │ ├───┼──────────────────────────────────────┼─────────┤ ││顺义区地方税务局天竺税务所(顺义区天世镇府前街)│80467241│ ├───┼──────────────────────────────────────┼─────────┤ │密云│密云县地方税务局申报大厅(密云县鼓楼东大街)│69040391│ ├───┼──────────────────────────────────────┼─────────┤ │怀柔│怀柔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税务所(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69625466、69687947│ ├───┼──────────────────────────────────────┼─────────┤ ││怀柔区地方税务局汤河口税务所(怀柔区汤河口镇汤河口大街2号) │81671270、81671271│ ├───┼──────────────────────────────────────┼─────────┤ │平谷│平谷区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所(北京市平谷区林荫北街5号) │89989432、89989433│ ├───┼──────────────────────────────────────┼─────────┤ │昌平│昌平区地方税务局个体税务所征收点(昌平鼓楼南大街16号)│69700324│ ├───┼──────────────────────────────────────┼─────────┤ ││昌平区地方税务局回龙观税务所征收点(昌平回龙观镇镇政府后院)│62713911│ ├───┼──────────────────────────────────────┼─────────┤ │延庆│延庆县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厅(延庆县庆园街4号) │69182244│ ├───┼──────────────────────────────────────┼─────────┤ │亦庄│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隆庆街甲3号) │67880054│ ├───┼──────────────────────────────────────┼─────────┤ │涉外│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涉外税务分局第一税务所(东城区鼓楼东大街206号)仅征收外籍车辆 │64022931│ ├───┼──────────────────────────────────────┼─────────┤ │西站│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西站分局(北京市宣武区萍花池东路100号天莲大厦) │63345819、63345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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