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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制定“精制加铁碘盐”和非碘食用盐价格的批复


【颁发部门】 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发文字号】 赣计商价字[2002]1333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省盐业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制定“精制加铁碘盐”和非碘食用盐价格的请示》收悉。根据企业上报的成本资料,经审核,同意制定价格如下: 一、454克精制加铁碘盐含税出厂价为每袋1.66元,含税批发价1.90元,零售价2.20元。 二、500克非碘食用盐零售价1.00元。 上述价格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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