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郑港商务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重组郑港商务有限公司及调整长期驻港人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对郑港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港公司)进行重组。现批复如下:
一、郑港公司重组后的股本设置为:注册资本196万元港币,郑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持股90%,李克清同志代表燃气集团持股10%。
二、郑港公司继续承担市政府在香港窗口公司的职能,经营管理及营运资金由燃气集团负责,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汇报。
三、郑港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的组成人员为:常宗贤、闫国起、郝干军、李克清、孙献忠;常宗贤任董事长,李克清任总经理,孙献忠任部门经理。李克清和孙献忠作为长期驻港工作人员。
此复
二○○二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