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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物价局关于井陉县物价局调整苍岩山门票价格等请示的批复


【颁发部门】 石家庄市物价局

【发文字号】 市价[2002]201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井陉县物价局:
你局报来《关于调整苍岩山门票价格》和《关于制定苍岩山索道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苍岩山门票价格由每张25元调整为每张35元。 二、索道价格全程定为35元/人,上、下程价格由县物价局制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 三、对学生、现役军人、团体门票实行优惠。优惠幅度由景区自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1米以下儿童免费。 四、门票价格要印制在门票票面的明显位置上,并实行明码标价。 五、为了及时了解景点的经营情况,景点必须在次年一月底前将上年各项收支情况上报市物价局经费处。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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