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现将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对照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安全生产态势比较平稳,实现了元旦春节期间、全国“两会”期间、“五一”长假期间和国庆长假期间以及党的十六大期间全省生产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的平稳态势。但是,我们还应清醒地看到,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安全生产隐患依然不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自满急躁情绪和侥幸心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消除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杜绝校园死亡事故的发生,减少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不断把安全工作引向深入。
二00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全省煤矿安全大检查情况的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25万日召开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遵照省政府的要求及安排,由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省经贸委、省煤炭行业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煤炭集团公司参加,对全省集中进行一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十分重视这次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9月25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后,我局就在局务会上作了传达,10月8日,我局又与省经贸委、省煤炭行业办、省国土资源厅、省监察厅、省煤炭集团公司召开联席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并据此制定检查方案。
检查组共由47人组成,以煤矿安全监察员为主,其他5家协助单位共11人参加。检查共分4个组进行,其中两个组检查省属重点煤矿,两个组检查市县国有煤矿和乡镇煤矿,每个组均由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我局党组书记、局长包尚贤自始至终带队下井检查。
检查的主要内容是:煤矿井下“一通三防”和防治水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对照《安全生产法》和《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30条)找差距;贯彻落实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针”情况;以及非法小煤矿关闭情况等。
检查自10月20日开始,至11月13日结束,前后历时25天。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下井监察等方式进行,共检查9个省属重点煤矿和萍乡、宜春、景德镇、上饶、赣州等5个设区市的16个重点产煤县(市、区),共33处省属重点矿井(占总数的84.6%)、6处市县国有矿井和87处乡镇煤矿(其中关闭矿井43处),共查出事故隐患628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246份,责令4处矿井、1个采区、24个采掘工作面限期停产整顿或停止作业,行政罚款2.2万元,其中:乡镇煤矿事故隐患182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62份,责令2处矿井、18个采掘工作面限期停产整顿或停止作业,行政罚款1.8万元。
二、检查对象所做的主要工作
通过检查,我们认为:检查对象对安全生产工作是重视的,措施是有力的,工作是有成效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
都按照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了上级对煤矿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方针、政策,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对9月25日的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都及时进行了传达,下发了通知,把创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和社会环境当作当前突出的政治任务来抓,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狠抓了贯彻落实。
2.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的措施。
都在十六大召开前进行了煤矿安全大检查。省煤炭集团公司要求省属重点煤矿在十六大期间“一停、二限。三检修”,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采掘区域停产,对通风能力不足的采区以风定产;萍乡市由副市级以上领导带队分7片巡回督查安全工作;宜春市从10月12日起高瓦斯和水患区等6类矿井一律停止井下一切采掘活动,从10月28日起所有煤矿一律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只能通风排水,驻矿员24小时值班;上饶市主要领导亲自深入新潮煤矿现场办公,并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明察暗访活动;景德镇市今年以来,先后抽调500多人组织了3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摧毁新开“扁担并”31处,拘留非法采煤人员7人,对12名矿主实行了经济处罚。对5名监控不力的科级干部进行了处分;赣州市开展了“质量标准化、安全创水平”活动,组织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细化了煤矿安全整治方案。
3.对辖区内的煤矿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重点整治。
萍乡市对省安委会通报的7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落实了整改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十六大期间全面停止作业;省煤炭集团公司的6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单位都制定了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并制订了整改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关于煤矿22项特大安全事故隐患的督促整改,我局已专门向省安委会书面报告)
4.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
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丰城矿务局、乐平矿务局研究制定了瓦斯治理方案和瓦斯治理责任制;丰城矿务局重新制定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措施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和修改完善;天河煤矿建立了“三违”人员责任追究制度。宜春市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若干规定》、《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规定》、《宜春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及处罚规定》;萍乡市将“两个确保,一个争取”的安全管理目标以责任制形式分解到各县区,并建立考核和检查制度。
5.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
今年1—10月,全省煤矿共死亡151人,比去年同期下降9.58%,其中:一次死亡3—9人事故8起,死亡36人,同比分别下降52.9%和58.6%,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2起,死亡29人,起数持平,死亡人数下降9.4%。特别是十六大期间,全省煤矿消灭了死亡事故。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