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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颁发部门】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汕府办[2002]189号

【颁发时间】 1970-08-21

【实施时间】 1970-08-21

【效力属性】 有效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交通局制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管理的若干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管理的若干意见
出租汽车行业是城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为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管理,提高行业整体管理和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出以下意见: 一、出租车经营公司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做到诚信守法、文明经营、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尚,努力塑造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出租车经营公司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及各项管理制度。根据有关行业管理规章,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服务质量标准、规范、工作人员守则、车辆维修保养、安全行车、治安防范、收费管理等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四落实。 三、出租车经营公司要坚决纠正重收费、轻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行为。负责组织出租车司机和从业人员,参加行业管理机构举办的岗位培训、考核及有关活动;按规定为本公司车辆配置各种标志;对发生车辆交通事故或其它原因造成损失的车辆,及时协助处理解决,千方百计减少经济损失;及时为出租车承包经营者办证缴费和提供各项服务,不额外多收服务费用,不给承包经营者增加负担。 四、出租车经营公司要落实对本单位从业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定期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出租车司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增强出租车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经营,杜绝违法、违章行为。结合定期学习教育活动,总结和分析企业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企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出租车司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并向行业管理机构报告。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参加人员应有专人记录,以备存查。 五、出租车经营公司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统一收费标准,使用市财政、税务部门制发的统一收费票据,按规定纳税缴费,不得加额收取或另立名目收取非法定规费。一经发现,将追究经营公司的责任,予以严肃查处,直至吊销经营许可证。 六、出租车经营公司要严格票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从票据的购领、入库、发放、使用、缴销、结存均应设立专项帐簿,分类分户进行登记,按月结帐。有关票据在使用时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印章,签注使用车辆车牌号,以便乘客监督。 七、鼓励出租车经营公司推广应用卫星定位系统,提高企业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立无线通信系统的出租车经营公司要加强管理监控,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责任,密切注意掌握动向、动态,防止出租车司机利用无线通信系统搞非法串联、违法活动。一旦发现情况要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事后要加强教育,严肃查处。发生出租车司机非法聚集等违法行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带领有关人员到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疏导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激化。对发现情况不及时报告或知情不报的公司,要依法追究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酿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吊销公司经营许可证。 八、出租车经营公司要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和管理机构开展的出租车“双文明”(文明经营单位、文明驾驶员)评比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出租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争创文明经营单位。出租车司机要以实际行动踊跃参与“双文明”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做到爱岗敬业、守法经营、服务规范,争当文明驾驶员。 九、出租汽车在正常营运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符合部颁标准,并备有以下服务设施及营运标识: (一)车门上喷有所属企业的名称; (二)车顶上装有出租标志灯; (三)车内装有计价器、语音器及待租标志; (四)张贴有里程票价表和收费规定; (五)车上喷有明显、清晰的投诉电话号码。 十、出租汽车车容车貌必须达到以下标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卫生清洁无臭味,后备箱内无杂物;车身外观保护良好,无脏物、无严重锈斑和脱漆;前后车辆牌照号整洁、清晰;车门、车窗开闭自如、锁止可靠,玻璃齐全明净。 十一、出租车司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制度,守法经营,文明行车;不准拉帮结派,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不准擅自集会,聚众闹事,妨碍和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发现违法犯罪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二、出租车司机在营运过程中应按规定带齐车辆行驶、营运有关证件,无资格证、服务证的司机不得参与营运。 十三、出租车司机要按规定着装,仪表端庄;保持车辆干净,车内卫生,禁止在车厢内吸烟;按规定插放服务证、张贴标志。 十四、出租车司机对乘客要做到语气亲切,文明礼貌,使用规范服务用语,微笑服务,尊老爱幼,帮病助残,拾金不昧,乘客下车时及时提醒乘客携带随身物品。 十五、出租车司机要保持计价器准确有效,按表收费,使用专用票据,做到常备零钱,方便乘客。 十六、出租车司机应选择便捷合理路程将乘客运送到目的地,不得故意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不得另载他人;空车时,必须显示空车标志;不得无故拒载。
汕头市交通局 二00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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